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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解決農民就業培訓和社保是征地前提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30日 01:37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 郭晉暉 發自北京

  “這是個硬杠杠,誰征地,誰負責,沒有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問題,堅決不能征地!”在26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舉行的內部工作會議上,胡曉義副部長堅定地說。

  國務院近日轉發的《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將落實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作為地方政府征地的前提條件。

  新征地農民為重點

  胡曉義透露,近10年中國城鎮化速度加快,2005年城鎮化率達到43%,已經產生了4000多萬被征地農民。“

十一五”期間,中國的城鎮化率將以平均每年0.8個百分點的速度提高,預測每年還要新增被征地農民300萬。

  如此龐大的人群中不乏“無地、無業、無社會保障、無創業資金”的四無人員,一些社會矛盾也由此而引發。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指導意見》特別將“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作為基本原則,并且明確了要以新被征地農民為重點人群,以勞動年齡段內的被征地農民為就業培訓重點對象,以大齡和老齡人群為社會保障重點對象。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保險司副司長劉從龍昨日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指導意見》最大的亮點是規定地方政府在征地時必須對被征地農民作出就業培訓安排,并落實社會保障資金。

  胡曉義還表示,《指導意見》將區分新老人群,主要是針對新增加的被征地農民。而對過去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問題,由于人數較多,情況復雜,解決起來難度較大。“要根據各地財力,統籌考慮新老被征地農民政策的銜接問題,作出規劃和安排,逐步加以妥善解決。”胡曉義說。

  強化地方政府責任

  劉從龍說,《指導意見》除了規定必須實現被征地農民的“即征即保”之外,還強調了地方政府在安置被征地農民問題上擔負主要責任。

  據介紹,目前全國已有13個省市開始了被征地農民就業和社保的試點。

  胡曉義在會議上批評了有些地方政府將這項工作交給商業保險公司的做法。他認為,各級政府應將這項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在被征地農民補償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就業培訓的實施、保障制度的建立等問題上切實負起責任。

  劉從龍透露,雖然文件中沒有規定地方政府在資金上應該承擔的具體比例,但根據浙江、安徽等省的經驗來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中政府承擔的部分一般不低于30%。

    資金之困

  《指導意見》明確了被征地農民就業和社保的資金來源:社會保障所需資金從當地政府批準提高的安置補助費和用于被征地農戶的土地補償費中統一安排,兩項費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當地政府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解決。

  劉從龍表示,文件在執行中面臨的首要問題是現有法律規定的補償費用過低,根本無法包含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所需費用。

  有關調研數據表明,按照中國東部地區一般耕地年產值每畝800元計算,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兩項之和不過0.8萬~1.28萬元,最多也不過每畝2萬多元。許多欠發達地區和多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征地補償遠遠達不到這個標準。

  北大光華管理學院教授章錚認為,既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數額已經很少了,政府就應該把在這筆錢給農民的基礎上,再加上額外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而不是從他們為數不多的錢里扣除。

  事實上,文件雖然規定了能動用土地出讓金來對被征地農民進行補償,但這將涉及各個方面的利益調整。劉從龍表示,這種利益的調整對于地方政府來說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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