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研中心勾勒物業稅改革框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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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30日 01:35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王春霞 發自北京 “合并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取消土地增值稅和耕地占用稅,保留契稅,在全國范圍內同時實施統一的物業稅制。” 在昨天的“物業稅改革國際研討會”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王曉明代表他們的課
課題組提出,物業稅改革的步驟應通過三個階段完成:首先,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做好基礎準備工作,具體內容是建立房地產登記信息系統和房地產評估系統;然后,開始對生產經營性房地產以及非生產經營性的高檔居民住宅開征物業稅,同時廢止原相關房地產稅;五年后,再將征稅對象擴展到對非生產經營性居民住宅。 課題組的觀點得到了多位專家以及政府官員的贊同,但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不要期望可以依靠調節不動產稅、房地產稅或是物業稅,達到一整套調節目標。在抑制房地產過熱問題上,物業稅的征收并不會取得明顯的“降溫”效果。 “我主張連契稅也一并取消。”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稱,“契稅是對買不動產的人征收的。之前對賣方征了5%的營業稅,這個5%已經包含在不動產的價格里,實際上的負擔人是買方,如果再要讓買方負擔3%到5%的契稅,實際稅率就是8%到10%,這樣對于房地產交易發展不利。” “我們改革的目標是,房地產的稅收應該統一,城鄉的稅制應該統一,內資外資要統一,經營用房地產和自有自用房地產也要統一。至于實施,可以分步進行,逐步到位。”劉佐說。 另外,物業稅的重大改革之一是將房地產的征稅依據,由房地產的原值變為按照市場價值評估。課題組建議,由國土資源部或者地方稅務部門設立專門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而對物業稅的征收可以采取以“發單通知、自行繳納”方式為主,輔以自行申報納稅和代扣代繳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