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鹽城市審計局制定出臺了《鹽城市審計局關于履行監督職能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意見》,對“十一五”期間的農業審計工作作出了全面規劃和部署。
《實施意見》提出了審計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面領會服務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要求把服務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貫穿審計工作始終:要統盤制定“十一五”期間審計項目規劃,以專項涉農資金審計為主線,以經濟責任審計為重點,以財
政財務收支審計為抓手,把各類涉農專項資金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納入審計和審計調查的范圍。
《實施意見》明確了審計工作突出重點、把握關鍵、認真落實服務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各項任務:要圍繞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開展審計監督。要把注意力和著力點放在農村新五件實事的審計監督上,緊緊抓住幫助貧困農民脫貧致富的扶貧資金籌集、使用和管理問題,抓住“普九”教育、征地補償、農村稅費改革政策落實、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規范使用等事關農民切身利益的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監督。要把解決農村教育、醫療、建房等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貧困農民生活保障問題,作為促進農村社會穩定的關鍵措施,切實保護農民利益不受損害。深入揭示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擠占挪用資金,套取騙取項目資金,急功近利尋求短期收益,管理不善造成損失浪費等問題。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機制,改進方法,不斷提高服務推進新農村建設的工作水平;精心組織,強化領導,不斷開拓服務推進新農村建設的有效途徑。(徐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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