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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國貨不敵洋貨 自主品牌高性價比成劣勢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9日 00:24 中國經濟周刊

  我國政府采購市場的“蛋糕”正在快速增大,最近8年間,政府采購規模擴大了約80倍,采購范圍也由最初單純的貨物類擴大到工程類和服務類。但與此同時,政府采購中出現的自主品牌不敵“洋品牌”的現象正在引起各方關注。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王紅茹/北京報道

  在5月16日召開的中歐政府采購研討會上,商務部副部長于廣洲透露,我國將于2007年12月底以前,啟動加入《政府采購協定》的談判程序,并向WTO提交政府采購市場的開放清單。

  據悉,這是自2001年我國承諾加入《政府采購協定》以來,我國政府相關部門首次在公開場合宣布啟動該談判的具體時間表。

  “目前我們正在做第一階段的準備,就是準備開放市場的程度,這個需要協商。因為國內的市場分屬不同部門管理,需要他們提出意見。”曾參與起草《政府采購法》的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于安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

  但就在中國政府采購將正式向國際市場打開大門的同時,現有的國內政府采購形勢也出現了一些令人關注的跡象:面對規模迅速擴大的政府采購市場,外來品牌和自主品牌有著不同的命運。

  政府采購市場有多大:8年間擴大了80倍

  我國政府采購工作試點始于1995年,上海市財政局首開先河,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遂于1998年擴大試點,2000年起在全國鋪開。近年來,我國政府采購市場的“蛋糕”急速增大。1998年政府采購規模僅為31億元,到2005年,據有關專家估計已經達到了2500億元,相當于在八年間擴大了80倍。政府采購的范圍也由單純的貨物類擴大到工程類和服務類。

  中國的《政府采購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已經實施,在三年多的時間里,中國的政府采購發展迅猛,到目前為止,政府采購額已經占到全國GDP的15%以上,且正在逐年增長。

  在這么巨大的政府采購蛋糕面前,雖有《政府采購法》明文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但有媒體報道,外國品牌卻依然在電梯、彩色膠卷、轎車等行業的政府采購中呈現壟斷地位,而自主品牌的“國貨”卻表現不佳。

  記者從中央政府采購網上了解到,目前中央國家機關的政府集中采購中,通過協議供貨入圍的共18類產品,其中激光打印機、投影儀、液晶顯示器的洋品牌占有率均達到了四分之三以上,而數碼復印機則基本被“洋品牌”壟斷。

  “洋品牌在政府采購中所占比例相對比較大。”某機關采購中心趙先生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從總體上講,國產品牌在政府采購中還不占主流,主要還是技術原因,某些產品中,國產品牌的質量確實還達不到。

  洋品牌在政府采購中所占比重較大,表現更為凸顯的是轎車行業。財政部國庫司2005年發布的《2004年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分析》顯示,2004年全國政府采購小汽車總規模為154.7億元,洋品牌桑塔納(占22.97%)、別克(占18.20%)、帕薩特(占16.45%)、本田(占15.98%)位居前四名,而國產品牌紅旗(占2.28%)、中華(占1.58%)、奇瑞(占0.70%)所占份額極少。

  奇瑞汽車銷售公司副總經理金弋波更進一步印證了上述結論,他告訴記者,目前政府采購較多的轎車依然是本田、別克,高端的有奧迪,低端的有捷達、桑塔納等。總體看,大部分是外資品牌,像奇瑞這樣的自主品牌相對還比較少。

  “目前我們國家對‘本國貨物’的認定標準還沒有出臺,‘國貨’的認定標準也很難界定,比如,聯想是一個跨國企業,芯片等核心技術大部分都是別人的;電梯、轎車等行業目前也是以合資為主。所以,在制造業,究竟以什么標準認定國貨?是以占產品的百分比?還是在本土生產的產品?一直都在爭論。” 財政部《中國政府采購》雜志社總編王曉光向《中國經濟周刊》分析說,“國貨”認定涉及的已經不是純粹的國內市場,還涉及到國際關系和外貿。財政部今年工作重點之一就是國貨認定,目前還是一個進行時。

  2006年是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深化發展的關鍵一年,業內人士分析說,目前我國政府采購工作的重點正在向支持自主創新、自主品牌方向轉移,支持自主創新應該成為今后相當長時間里政府采購工作的重點。這無疑使得政府采購的意義提升到了一個更高的層次。

  “中央現在一直強調自主科技創新,政府采購也應該在鼓勵自主創新方面發揮它的作用,希望盡快組織專家出臺一個國貨的認定標準。”王曉光向《中國經濟周刊》諫言。

  自主品牌難進政府采購 高性價比反成了劣勢

  “與去年相比,奇瑞汽車今年上半年被列入政府采購的數量提高了很多,照現有的好勢頭來看,下半年政府采購的量可能會更多一些。最近公安部在向我們采購,具體方案正在商定中。”奇瑞汽車銷售公司副總經理金弋波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言語中流露著喜悅。

  成立于1997年的奇瑞汽車有限公司在自主開發的道路上已經走了八年,用奇瑞公司董事長尹同耀的話說就是:“自主開發的道路越走越踏實,我們的信心也越來越足”。

  但是,目前自主品牌在政府采購方面,還是面臨一些客觀存在的困難。

  “有一些政府部門還存在一些觀念,認為既然是政府買車,買合資的老品牌還是好一些,有面子一些。對我們來講,性價比高是我們的優勢,政府可以拿有限的資金多買車子,同時也支持了民族工業,這是雙贏的好事。但是從目前看,自主品牌和性價比卻成了我們的劣勢。”金弋波副總經理對《中國經濟周刊》說。

  金弋波舉例說,如有的政府部門制定了購買單價20萬元以上車型的要求,“高價”采購首先就把奇瑞等品牌的國產車擋在了門外。但事實上,價格在20萬元以下的奇瑞車的配置和產品質量,與某些價格20萬、30萬的汽車差距不是很大。他認為,對于奇瑞等一些“國貨”來說,目前在政府采購中遇到的主要問題還是對自主品牌的認可。

  而這種現象存在的最根本原因,“主要是《政府采購法》沒有明確規定怎么保護民族品牌。”金弋波分析說,“我們希望《政府采購法》再具體一點,能夠明確要求采購多少或者多大比例的自主品牌的產品,比如,給某個級別配排量在2.0升以內、價格在20萬以內的車,能否定為排量在2.0升以內、價格在15萬元以內的標準,這樣我們的自主產品就進入到標準中去。我們也有可能參與竟標,談成的可能性更大。”

  按照《政府采購法》第十條的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在這個被業內稱為“國貨條款”的規定中,同時包含“前款所稱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界定,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的表述。但事實上,目前《政府采購法》中,并沒有一個強制的規章制度說必須先選擇國內產品,也沒有這方面的具體規定出臺。

  據媒體報道,盡管我國政府采購市場的實際開放度僅約15%,但在政府采購中,外國供應商卻已經幾乎壟斷了電梯、照明燈具、彩色膠卷、橡膠、轎車、洗滌用品、碳酸飲料、和一部分家用電器等。

  “在是否用國貨產品的時候,實際上應是由用戶來決定的。除了一些保證技術、保證特殊用途的產品,比如飛機、火車頭等,用戶必須用國外的產品之外,同樣的產品,國內也能生產,而且價格也低很多,用戶還是愿意用進口的。”國際關系學院院長、《政府采購法》起草人劉慧向《中國經濟周刊》分析。

  據《中國經濟周刊》調查了解,在實際操作中,一些用戶單位在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時,就已存在指定品牌的傾向性,主要發生在交通工具和辦公自動化設備采購中。有的用戶雖然沒有指定品牌采購,但集中采購機構往往要求用戶提供所購貨物的技術性參數,由于用戶對該貨物缺乏全面了解,無法提供具體的技術性能要求。而用戶即便能拿出一個性能方面的參數,也是以某一品牌為基準,潛意識中帶有一定的傾向性,將其他品牌排除在外,主要表現在一些技術含量較高的專用設備和專用材料采購中。

  “像西方國家基本上都有這么一個強制的法規,比如美國的《購買美國貨法》,加拿大、日本、德國等都有此類規定,但中國卻沒有。所以用戶在做選擇的時候,肯定就根據自己的意愿和了解的信息,或者根據單位的偏好來選擇。這種情況和我國目前沒有對進口外國產品加以限制或者進行強制性規定有關。”劉慧院長向《中國經濟周刊》直言。

  《政府采購法》亟待調整

  政府采購也稱公共采購,是指公共部門為了開展日常政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需要,在財政的監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按國際規定一般應以競爭性招標采購為主要方式),利用政府財政性資金,從市場上為政府部門或所屬公共部門購買商品、工程及服務的行為。

  我國的《政府采購法》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部法律對于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加強公共財政支出、促進廉政建設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除了一個《政府采購法》之外,目前還沒有相應的配套法規出臺,這使得政府采購在實際操作中出現問題。

  “我國的《政府采購法》只規定了合同的定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于安教授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指出。“但合同在實施過程中可能會發生改變,而《政府采購法》對合同履行方面只是說不能隨意變更,但是如果合同經雙方協商變更了,前面的合同定立制度就空洞化了。”于安說。

  “《政府采購法》從2003年開始實施到現在已經有三年了,該做一些修改和調整了。”劉慧院長認為,按說一部新出臺的法規,應該在3年之內,對全國的執行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再做一些調整,畢竟我國的經濟和行政管理目前變化的速度還是很快的,有些觀念和工作方式也在變化。

  加入WTO《政府采購協定》:是利大還是弊大

  商務部副部長于廣洲5月16日透露說,中國將在2007年12月底前提交政府采購市場開放清單,開始加入WTO《政府采購協定》(以下簡稱“GPA”)的談判。加入這個協定后,中國政府的采購市場將全面向外開放。

  雖然中國還沒有加入GPA,目前的《政府采購法》仍沒有起到一定的保護“國貨”作用,如果一旦加入了GPA,中國政府的采購市場將全面向外開放,“國貨”是否就更沒有了出頭之日了?

  “中國加入GPA,本身也是跟世界接軌,這樣可使政府采購更加透明化,也有利于規范政府行為,整體來說是有利的。”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院長李雨時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表示。

  據《中國經濟周刊》了解,在現在加入GPA的國家中,基本都是發達國家,即“富人俱樂部”,而發展中國家很少加入。

  “我國在加入WTO的時候,曾經做過承諾,要在加入WTO之后,盡快開始加入《政府采購協定》的談判。既然有了承諾,就應信守諾言。而且從長遠發展來說,加入GPA對中國還是有利的。”劉慧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加入后特別是對政府管理的開放、透明和防止腐敗都有利,這也是承諾盡快考慮加入GPA的原因。

  于安教授特別向《中國經濟周刊》強調說,我國目前需要有一個更開放的國際環境來促進國內經濟的發展,這是中國的經驗所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GPA是出于中國自己的利益,不是給別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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