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大對金融業支持力度 頒布相關實施細則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6日 02:07 證券日報 | |||||||||
□ 本報記者 莊少文 謝穎明 記者日前從深圳市金融辦獲悉,為進一步促進深圳金融業的發展,深圳市政府在原來頒布的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規定及實施細則的基礎上,對原有的優惠政策進行了修訂,于近日頒布了《深圳市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規定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深圳市金融業發展的引導方向,加大了對深圳金融業的支持力度。
深圳市金融辦表示,新修訂的實施細則與原來相比,具有三個特點:一是提高了獎勵額度,二是擴大了優惠范圍,三是引導金融業進行合理布局。 獎勵額度方面,為吸引更多金融機構落戶和扎根深圳,落戶獎勵金額由原來最高的500萬提高到了1000萬,其他檔次的落戶獎勵金額也有相應的提高;對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獎勵幅度也有了相應的提高:注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一次性獎勵250萬;注冊資本在1億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100萬。 為鼓勵金融配套服務機構落戶,對在新設立或新遷入的金融配套服務機構給予50萬-500萬元的獎勵。另外,新的實施細則還將給對金融配套服務機構在購房建樓地價、購房補貼、租房補貼、高管住房、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優惠支持。其次是增加了對風險創業投資機構的獎勵。此外,深圳市還增加了對金融制造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法人機構的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