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濟南五月二十五日電 (記者 朱大強) 山東省安丘市檢察院檢察長馬言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為有效預防藥品招標采購領域的職務犯罪,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安丘市檢察院向該市衛生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改革現行的藥品招標采購體制和運行機制,實行統一招標采購、評審分離、代碼制度、嚴格規范藥品質量驗收的“四道保險”。
第一道保險:安丘市檢察院建議,要求由市衛生局統一管理全市醫藥品招標采購,
市衛生局長與各醫院院長簽訂責任狀,無論哪家醫院用藥,都要提前十五天向市衛生局提出申請,由市衛生局統一安排進行集中招標采購,任何單位不得私自采購藥品,違反規定的,追究醫院領導責任,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撤銷有關藥廠參與競標的資格。
第二道保險:安丘檢察院建議市衛生局在全市醫療衛生系統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實行評審分離,由衛生局的紀檢監察人員和檢察院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人員聯合組成監督小組,負責藥品供應商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從各家醫療單位選出專業水平高、素質強的工作人員作為評標小組評委,負責對藥品進行質量、價格等指標的評定工作。
第三道保險:藥品供應商在參與投標時,給每個藥品供應商所提供的藥品編一個代碼,各個藥品供應商和所有的評委都不知道各家的代碼,不知道哪個代碼的藥品是哪家藥廠生產的,自然就避免了評委的主觀傾向性,阻斷了藥品招標環節中的暗箱操作。
第四道保險:檢察機關發出了“嚴把藥品質量驗收關,進一步規范藥款撥付”的建議,市衛生局專門制定了《藥品質量驗收檢驗制度》、《藥款結算撥付制度》,阻斷伸向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的最后一道黑手。
馬言圣檢察長說,根據檢察機關的建議,新制度實行半年以來,安丘市衛生系統進行大規模藥品集中招標十五次,各種藥品價格平均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七,節約資金六百三十余萬元,杜絕了藥品招標采購環節職務犯罪問題的發生,有效治理了醫藥領域的“商業賄賂”,促進了藥品價格的回落,緩解了群眾看病貴的問題,受到廣大群眾的贊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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