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石玉 發自鄭州
日前,河南省召開的進一步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工作會議顯示,356名入股煤礦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登記,入股煤礦資金3461.41萬元,已撤出投資2327.41萬元。
據通報,焦作市原政法委副書記王建設憑借權力獲“干股”,且有受賄、貪污等違紀行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伊川縣5名涉嫌挪用公款入股煤礦的基層糧食企業負責人均被撤銷行政職務、追究刑事責任。
據介紹,今年河南省清糾工作的重點地區包括重點產煤地區及煤礦比較集中卻無人申報或申報人數與實際情況有明顯差異的地區。清糾工作的重點對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及涉及煤礦監督管理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
昨日,中共焦作市委一位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王建設1952年出生,籍貫山西,他參股的煤礦是位于焦作市中站區一座熏礦。
據介紹,2004年,該礦的兩名礦主找到王建設,希望王建設入“干股”,具體為:熏礦資產估價100萬元,王建設擁有10%的股份,享受10%股份的權益。
兩名礦主同樣也向王提出了要求:協調各種社會關系。
“入股后,該熏礦與其他機構因為一輛價值5萬元的鏟車發生爭執,雙方甚至動用了兇器。此事在焦作影響非常大,”該人士強調,“而在此過程中,王建設利用手中職權明顯偏袒一方,遂與另一方結怨。”
2006年11月25日,王建設被焦作市紀委“雙規”。被“雙規”后,王建設最后承認為該熏礦“協調過關系”,但是自己并沒有得到任何經濟上的利益。
2006年2月下旬,焦作市紀委即處以王建設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雙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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