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龍升鐵礦破產案備受質疑 受理程序有悖常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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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5日 03:05 中華工商時報 | |||||||||
□本報記者 朱艷燕 是破產還是逃避債務 企業由于經營不善導致債臺高筑,最后無力承擔而面臨破產倒閉。這本來是市場經濟運行中的正常現象,但是近幾年來,有不少企業利用假破產來掩蓋企業真實經營狀況,從
北票龍升鐵礦系由遼寧省北票市龍潭鄉政府出資開辦的集體企業,企業截止至2005年1月17日欠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沈陽辦事處(系處理中國農業銀行貸款形成)本金合計14214709.71元人民幣。2005年,香港的國際航空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技公司)通過拍賣受讓該筆債權。科技公司于2005年6月開始向龍升鐵礦主張債權,在雙方進入訴訟程序,為管轄異議等程序性事項膠著之時,龍升鐵礦申請破產,科技公司訴龍升鐵礦的訴訟程序被迫中止。 科技公司經過調查,認為北票龍升鐵礦主營鐵礦石采選,此前經營狀況良好,卻在科技公司主張債權后突然申請破產,種種跡象表明,龍升鐵礦的破產有利用破產惡意逃避債務之嫌,且得到當地有關部門的配合。 法院受理程序有悖常理 據悉,龍升鐵礦向遼寧省北票市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法院于2006年1月20日受理,并于同日宣告企業進入破產還債程序。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人民法院收到破產申請后,應當有7日的審查期決定是否立案(第10條);并且在決定受理后,應當組成合議庭,并在十日內完成一系列工作(第十五條)等等。北票市人民法院面對企業厚重的破產申請資料在接到申請當日即立案受理、當日即組成合議庭、當日審理查明、當日做出破產宣告裁定,效率之高令人不解。 進入破產程序之后,法院沒有依法通知債權人,并告知相關事項。科技公司作為龍升鐵礦最大的債權人,且與龍升鐵礦處于訴訟進程中,科技公司僅從中止訴訟程序的裁定中得知龍升鐵礦宣告破產,自始至終未得到北票市法院的明確書面通知,甚至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時間地點也未能從正當渠道獲知。 記者調查發現,龍升鐵礦破產清算組組長是破產企業的投資單位領導,即北票市龍潭鄉鄉負責人,雖然依據清算組律師的解釋,破產法規定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可以擔任清算組的領導工作,但龍升鐵礦是由龍潭鄉政府作為投資人開辦的集體企業,龍潭鄉政府既是上級主管部門,也是破產企業的出資人,由出資人擔任清算組長,無法保障債權人利益。 記者還了解到,龍升鐵礦作為破產企業申請破產,未依法提供相應的職工安置預案。據龍潭鄉鄉負責人解釋,因為是鄉辦企業,職工全部是鄉里的農民輪換工,沒有正式職工,所以不需要職工安置預案,但是這個解釋遭到科技公司律師的質疑,他指出一個正常經營企業不可能一個正式職工也沒有,至少應該有行政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他還指出,2005年7月,龍升鐵礦更換企業法人時,曾經有一份由35名員工簽名通過的職代會文件,這表明龍升鐵礦至少在去年申請破產前后,有35名正式員工,因此,沒有這些人的安置預案,法院予以受理并宣告破產程序是不合法的。 破產企業本身存在問題 記者調查發現,2000年3月24日,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受讓中國農業銀行遼寧省分行對龍升鐵礦的債權后,依法向債務人龍升鐵礦以及擔保人北票市龍潭鄉沙金礦送達《債權轉移確認通知書》,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的事實及要求擔保人依據有關規定對債務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在《債權轉移確認通知書》蓋公章確認仍承擔擔保責任。而科技公司在向債務人主張債權受阻后,卻再也查不到擔保人的任何情況,據鄉政府為其他材料出具的證明,該企業于1997年就已經注銷,2000年還在為其他企業擔保的公司竟然在1997就注銷了,當記者就此事詢問龍潭鄉鄉負責人時,他解釋說因為該擔保企業沒有參加年檢,因此營業執照于1997年被工商部門吊銷,但其公章還在,因此,2000年時龍升鐵礦需要擔保企業蓋章,就用這個企業的章蓋了一下。一個已經被吊銷執照的企業居然還能為其他企業蓋章擔保,真是聞所未聞。 記者還調查發現,目前龍升鐵礦的資產已經被賣給私營的興隆鐵礦繼續經營。而作為破產企業的資產在被拍賣之前和拍賣的過程中,都沒有通知該企業的債權人,雖然清算組律師解釋說拍賣款全部封存在清算組,做了財產保全,但是不通知債權人,不召開債權人會議的情況下隨意處置資產,既違反法律規定,也侵害債權人利益。清算組私自將破產企業龍升鐵礦的機器設備拍賣,債權人對于該設備是否經過評估、評估是否客觀公正、拍賣程序是否違法均一無所知,連提出異議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龍升鐵礦的工商檔案中《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登記顯示,龍升鐵礦占地即北票市龍潭鄉東四家村的房屋150間4500平方米、土地39793平方米,由北票龍升鐵礦使用。該土地所有權屬于龍潭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屬于北票龍升鐵礦,房屋產權屬于北票龍升鐵礦。而鄉政府出具證明稱龍升鐵礦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龍升鐵礦所使用的土地已經由北票興隆鐵礦于2005年9月3日辦理土地使用權證。鄉政府稱龍升鐵礦從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但記者走訪北票市土地管理局時,卻在檔案中看到了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龍升鐵礦土地使用證正本。 2006年5月12日,龍升鐵礦破產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在會上,龍升鐵礦清算組向到會的債權人通報了破產企業清算核資之后的最后結果:破產企業全部資產為-22萬元。科技公司律師指出,從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宣讀的審計報告來看,龍升鐵礦財務會計制度混亂,集體財產大量流失。例如申請開業時的注冊資金全部為實物,即機器設備、房屋150間合計114萬元,而審計報告顯示龍升鐵礦沒有固定資產明細表,龍潭鄉政府作為出資人究竟有沒有設立固定資產賬?這是否涉及犯罪?同時龍升鐵礦的資產負債審計報告本身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報告數值缺乏科學性,有失客觀公正性: 1、審計報告中稱本次審計是在一個不確定真實性的數值上進行的,期初數不確定,期末數又如何能確定?因此,本次審計結果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不具有客觀性、真實性。 2、審計報告中調增長期借款13231902.69元,但沒有足夠的調增依據。 總之,記者通過調查,認為北票龍升鐵礦的破產清算存在不少令人質疑的問題,這樣的破產如不能得到糾正,不僅會給債權人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也會給北票的招商投資環境帶來無法估量的負面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