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4日電 (記者 李柯勇) 國家統計局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一份最新報告認為,為了進一步推進區域經濟合作,應跳出行政區劃的框架,從體制上消除限制區域之間要素自由流動的制度根源,取消阻礙要素合理流動的區域壁壘,加大區域的開放程度。
上述觀點是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24日在“中國區域經濟合作高層論壇”上發表的專題報告《中國區域經濟合作格局和走向》中提出的。此次論壇由第九屆中國北京國際科技產
業博覽會組委會和經濟日報共同主辦。
報告指出,目前區域經濟合作雖然取得很大進步,但廣度和深度不夠。主要表現為:市場經濟主體不平衡影響區域合作主體的有效運作,地方政府的行政力過強制約區域合作的內容和方式,大城市對周邊輻射作用不強,產業同構和低水平競爭現象嚴重,合作規范化有序運作機制不健全。
報告認為,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始終在行政區劃的框架內進行。作為整個中國“行政經濟區”發展模式的一個縮影,泛珠三角區域的內地9省區以各自的行政區劃為限,相互沒有形成優勢互補、產業結構合理布局的局面,不僅影響了統一市場的形成,而且造成大量低水平不合理重復建設,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只有打破由行政區劃造成的地方保護主義,加大區域的開放程度,在區域規劃、基礎設施、環境保護、市場準入等方面加大互動發展力度,才可避免各地產業雷同、基礎設施重復、無序競爭等弊病。
報告提出,應規范地方政府競爭行為。由于有效規范地方政府競爭的規則尚未完善,地方政府競爭缺乏良好的秩序,競爭的機制也不夠完善。規范地方政府競爭是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必要前提之一。一般而言,規范地方政府競爭應堅持開放性、職能下屬化、原產地等原則,具體措施可從強化中央政府調控職能、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適當調整公共政策以及創造可行的政治經濟條件、建立政府間協調機制等方面來進行。
報告還建議培育和完善統一的區域性要素市場,通過重構政府績效評價體系矯正地方政府的非理性行為方式,通過改革財稅制度解決地方稅收收入與國家稅收收入的矛盾,注重市場作用與政府推動的協調統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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