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銀川5月20日電 寧夏回族自治區清欠督導組和寧夏金融辦在寧夏農村信用聯社召開清理公職人員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專題會議,決定自7月1日起,對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的中央、區屬單位人員及外調人員一律停薪還貸。
據《寧夏日報》報道,今年1月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等部門發出通告,對2005年12月31日前拖欠寧夏農村信用社貸款1937萬多元的805名公職“老賴”予以曝光。1月19日
,自治區紀委、組織部、監察廳、人事廳聯合下發《關于對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理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地對欠貸者嚴格執行“三!(停薪、停職、停崗)和“三不”(不提拔、不調動、不加薪)政策。在清欠工作領導小組的督導檢查下,各級黨委、政府進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使清欠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截至5月10日,寧夏累計清收公職人員拖欠貸款530戶650萬元,分別占應收總戶數和總余額的65.8%和33.5%。
針對當前清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寧夏清欠督導組和寧夏金融辦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嚴格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三停三不”政策,對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的中央、區屬單位人員及外調人員,自7月1日起一律停薪還貸,具體停薪事宜由寧夏清欠督導組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金融辦負責協調落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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