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北京:再就業資金不得用于建樓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1日 11:09 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趙鵬)前天,市財政局出臺管理辦法,嚴禁各部門、單位使用就業再就業資金用于建設辦公樓或培訓基地。

  市財政局社保處介紹,此次本市出臺的《北京市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辦法》,對這項資金的籌集、支出項目、管理、監督、績效評價和各項基礎工作等,首次進行了全流程管理,并明確規定本市就業再就業資金不得用于建設辦公樓、培訓基地等各項基本建設支出,
也不得用于與就業再就業工作無關的其它方面開支。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