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手營業稅將延年限 業內擔心此舉會誤傷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1日 10:29 南方日報 | |||||||||
張睿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19日在接受中央電視臺記者采訪時表示,將進一步完善稅收政策,遏制最近一段時期少數大城市房價上漲過快、住房供應結構不合理等問題。 針對房地產市場短期投機行為,國家稅務總局去年出臺了對已購商品房兩年內出售
去年5月12日,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個人購買居住的普通住宅不足兩年轉手的,將按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超過兩年(含兩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此外,還包括未取得房產證房屋不得轉讓、購買“非普通住房”契稅交3%等措施。 廣州著名地產專家韓世同認為,雖然課以重稅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炒房行為,但延長時間標準卻似有不妥,反而會“誤傷”二手樓市。如果要以稅收手段遏制炒房,應該是縮短征收全額營業稅的時間,提高稅負比例,才能打擊到真正的炒家。 北師大房地產專家董藩認為完善住房轉讓環節稅收政策當然有必要,但在需求旺盛的情況下,交易環節的稅收對住房需求的抑制作用不很明顯,容易轉化為交易成本,從而進一步推升房價。 而一位房地產律師也告訴記者,目前廣州賣家在二手中介放盤時,通常采取"一腳踢"的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賣家的賣房行為并沒有受到抑制,而增加的費用最終還是轉嫁到了買房者身上。 對于稅務部門將提高土地保有環節的稅負,以抑制囤積土地,韓世同認為作用不大。因為此前對于閑置土地,一直都有收取"閑置費",估計這次是轉為"稅"。事實上,按照去年房產新政以及有關政策,就已經有"土地閑置兩年以上將被無條件回收"的規定,大大抑制了囤積土地行為。"試圖通過提高土地保有環節的稅負來遏制房價并不可取,因為這項措施不利于降低土地成本,而開發商也會把增加的稅負轉嫁到房價上。"韓世同說。 對于國家稅務總局也將采取措施,抑制開發高檔住宅,鼓勵經濟適用房等普通住宅的開發,有專家表示,如果在稅收上對開發中低價位、中小戶型的開發商有所鼓勵,再配之土地出讓模式的改革,如多嘗試招標等土地出讓形式,并在土地規劃中對房屋戶型、價位等有所要求,應該有望對市場的產品結構的調整起到一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