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上限是福田區,為每平方米11500元;最低是龍崗區
本報記者 彭森 報道 自去年國家多次出臺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措施以來,“普通住房”與“非普通住房”成為調控的關鍵詞,它直接決定了住房的各個交易環節所應交納稅費的多少。根據住宅市場價格變化情況,市國土部門日前公布了調整后本市各區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其中最高上限是福田區,為11500元每平方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及《國家稅務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市國土部門經充分調研后,分別確定了六區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據悉,這是本市國土部門出臺的最新的調控措施。
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按照建設部的有關要求,結合深圳市的實際情況,我市目前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應同時滿足以下三項條件:住宅小區的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實際成交價格低于此次公布的各區的價格標準。若有一項突破上述標準,即按“非普通住房處理”。具體執行時間為2006年5月1日起至下次標準調整為止。
據了解,按照去年5月國家七部委聯合出臺的《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中的要求,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考慮到深圳的實際情況,國土部門去年已將面積標準調整為144平方米。此次價格標準的制定也參照了這一原則。
根據國家七部委通知中的規定,自去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稅率為5%);個人購買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營業稅的征收分兩種情況,即:普通住房銷售時免征營業稅;非普通住房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而根據深圳市稅務部門的規定,自今年4月1日起,購買非普通住房的契稅也調整至3%。有關人士分析,此次公布價格標準,勢必影響房地產市場上更多的交易行為。
各區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
序號 行政區域 價格標準
1 羅湖區 11000以下
2 福田區 11500以下
3 南山區 11000以下
4 鹽田區 10500以下
5 寶安區 7500以下
6 龍崗區 7000以下
本報記者 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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