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對外投資的依法監管。股份公司的對外投資,要按照《公司法》和市國資委出臺的《關于出資和監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暫行規定》的要求,依法合規,有序操作。雖然公司董事會是決策者,但市國資委代表政府作為最大股東,應發表意見。
二是加強對外投資項目的國有產權管理。特別是對實行混合所有制經濟模式的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規范管理。要擺正關系,不能搞關聯交易,不能出任何問題
。對國有產權比例作出變動時,要及時報告并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
三是加強對新上項目的決策管理。對新的投入、上新的項目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走盲目擴張的彎路。決策的失誤可能毀掉一個企業。為此,投資一定要圍繞企業的主導產業去發展,要圍繞產品的市場化、國際化要求做大做強,不能亂撒“胡椒面”。對項目要精心謀劃,科學論證,注意投資風險,履行必要的報批程序。
四是加強對外投資企業人本管理。要切實轉換企業的人本觀念和企業機制,走多元混合發展的路子,切實調動企業經營者和員工的積極性,實現國有資產帶動效應的最大化。
五是加強項目建成后的內部管理。管理是企業永恒的主題。在企業內部管理上,宜化、安琪都有成功的經驗,但不能放松和麻痹。特別是對外投資的企業尤其要把管理做到位,以發揮最大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