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自給自足的農業政策和與市場經濟不適應的資源環境管理體制,造成了過墾、過牧,從而帶來草地退化和土地沙化;生態建設投資管理體制導致林草植被建設緩慢,使得建設速度趕不上破壞速度,成為沙塵暴成因背后的根源所在。
這是5月1日出版的《財經》雜志刊登的環保總局專家就沙塵暴現象所撰文章的結論。
《財經》的文章稱,沙塵暴由兩個因素決定:一是人類尚無法左右的氣象因素——大風天氣;二是受人類活動影響極大的植被因素——裸露的地表是沙塵的源泉。沙塵暴自古至今就未中斷過,而近來出現大規模、高頻次的沙塵暴,說明地表植被的破壞在加劇,并導致土地荒漠化的現象愈演愈烈。
過去幾十年中,中國政府對荒漠化的防治不可謂不努力,累計投入數千億元之巨。但研究結果顯示,僅有約10%的沙漠化土地得到治理,12%的沙漠化土地得以不同程度的恢復,“局部逆轉,整體惡化”的狀態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
文章指出,長期以來,在中國的農業政策方面,不僅要求在全國范圍實現自給自足,且各個地區都被要求盡可能自給自足;不僅種植業,且畜牧業、養殖業都必須生產出盡可能多的農畜產品。由此,導致了過墾、亂墾、過牧,使得土地退化;大風一起,沙塵暴便隨之而來。
盡管國家制定了《草原法》,提出了“以草定畜”、不準過牧超載的法律,但以牲畜頭數納稅的方式軟化了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著眼于牧業稅的稅收,沒有下大力氣制訂與生態適應指數相適應的控制牲畜數量的地方性法規。當地政府大力鼓勵養畜大戶,選人大代表、評勞動模范等都看重養畜大戶。牲畜的發展大大超出了草原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
從經濟學角度看,“過牧”是不徹底的產權變革導致的草地的公共產權悲劇。基于目前的草地與水資源(包括地面與地下水)環境管理政策,管理職責不清,缺乏有效監督,導致并加劇了草地退化。
近年來,政府實施“退耕還林還草”戰略,這無疑是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沙化的一項重要舉措;但對于解決土地荒漠化、防治沙塵暴,只是起到了治標的作用,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其原因在于,這項政策未能消除對草地的生態環境壓力,也并未觸及生態環境管理體制。
《財經》的文章指出,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是,實施可持續貿易戰略,從源頭上減少對資源的需求。在保證糧食安全的基礎上,適當擴大糧食進口比例。這事實上也是間接進口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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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塵暴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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