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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勞動合同立法:勞動者權益期待法律強勢支撐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02日 08:15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勞動合同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向全社會公布后,湖南省總工會積極組織各級工會參與討論,有針對性地總結《勞動法》實施過程中有關履行勞動合同的經驗,通過各種有效的途徑和形式,把廣大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反映到立法機關。

   省總法律保障部部長黃炳炎說:“勞動者在求職就業過程中遭受不平等待遇的現象十分突出,規范勞動合同制度必須體現以人為本的立法價值取向,勞動者合法權益已經到
了需要法律‘強勢支撐’的時候了。”

  勞動者權益規定要更細

   草案的一些內容應當服從于《勞動法》有關規定,這是岳陽市總法律保障部部長陶明亮一直主張的。他認為,《勞動法》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權益維護規定明確,但草案的規定缺乏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限制,可能導致用人單位任意解除合同,損害穩定勞動用工關系的實現。

   黃炳炎也提出,草案規定的勞動合同內容與《勞動法》第十九條存在差異,建議將“福利待遇”納入勞動合同內容。

   在湖南省總征求的建議中,有許多要求增加勞動者權益內容的建議。如應增加“勞動者從事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致人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不得向勞動者追償”,以此保護勞動者的工作權利,規范用人單位依法提供勞動條件、加強職業培訓和安全教育。

   在“法律責任”一章中,缺乏對用人單位拒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這正是目前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的重要原因,必須增加相應內容;“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有不同理解的,應“以勞動者主張的權利義務作為勞動合同的內容,有相反證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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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會履職條件仍有欠缺

  漣源市總工會對城區內20家企業進行抽查,發現95%的企業未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拖欠率達20%,

社會保險參保率為零,日平均工作時間達10小時,節假日不休息且無加班工資。

  他們認為,草案盡管規定了工會的職責,但沒有對工會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條件。

  在“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一章中有規定,“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需要裁減人員50人以上的,用人單位應當向本單位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由于對裁減人員50人以下的情形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可能由此規避工會組織的監督,采取不突破50人的總量為手段分批裁減。

  草案還規定,勞動者“正在擔任平等協商代表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有關規定解除其勞動合同。這樣規定不利于工會組織及職工代表積極履行職責,建議將“正在擔任平等協商代表的”改為“在職工代表或平等協商代表的任期內的”。

  一些工會干部提出,我國工會組織是一個完整的體系,草案在涉及“工會”時,還應明確企業或單位工會的上級工會組織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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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力派遣尚須立法規范

  目前湖南全省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勞動力派遣機構共53個,從事勞動力派遣單位440個,派遣人數達3.74萬人,勞動力派遣已逐步發展成一種重要的就業形式。

  但是,勞動力派遣工因勞動關系復雜,

維權難度很大。工會認為,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是,勞動力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的接受單位在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和法律責任上界定不明確,亟待專門針對勞動力派遣進行立法規范。

  此類矛盾在草案第二十四條中反映尤其突出,依據草案的規定,可能導致勞動力派遣單位規避對勞動者應當承擔的義務。

  勞動力派遣協議只是勞動力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的約定,而勞動者雖然從事的是接受單位的工作,但他仍然是與勞動力派遣單位建立的勞動關系,其權益必然由勞動力派遣單位來保障。

  草案規定“勞動力派遣協議約定不明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等與勞動過程直接相關的義務由接受單位履行,其他義務由勞動力派遣單位履行”,不利于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維護。因此,應增加相關的內容,明確各方的責任,以保障勞動合同的全面履行。(記者龍巨瀾 通訊員吳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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