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使各班子成員、職能科室和干部職工積極有效的履行職責,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質量,扎實推進國企改革、國資監管、企業黨建等重點工作深入開展,滄州市國資委實行重點工作目標責任制。
一是印發《2006年重點工作目標責任制實施辦法》,建立了責任分工、督察督辦、信息反饋、考核評比等各項工作制度,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各科科長
各負其責、全體干部職工定崗定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是成立了重點工作目標責任制領導小組,負責對完成重點工作目標的督導、考評和獎懲,領導小組組長由國資委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副書記擔任,其他黨委委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成員由人事教育科、辦公室、紀委負責同志組成。
三是對各項重點工作實行責任分解,將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頭,明確主任、副主任(書記)、機關各科室及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職責和任務。
四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對國企改革等重點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各科室及事業單位職責分工,將各項重點工作進行目標責任分解,明確了工作目標、時限要求、責任領導和承辦科室,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是采取了督察督辦、考核評比等多項保證措施,加強對重點工作的督導檢查,將督察結果納入年終考核依據;年底通過聽取總結匯報、查看相關資料、與有關干部職工座談了解、民主測評,并結合平時督察情況,對各科室工作完成情況綜合量化打分,將考評結果作為獎勵懲處、推薦提拔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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