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反洗錢法:符合條件公職人員賬戶受重點監測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6日 15:10 南方日報

  備受關注的反洗錢法草案于昨日至29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中審議,中國反洗錢法就要“利劍出鞘”。分析人士指出,這一法案的出臺和實施,對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維護社會公正和市場競爭,打擊腐敗等經濟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公職人員重點進行身份識別

  客戶身份識別制度是反洗錢預防制度的第一道關口。為在犯罪所得進入交易領域之初建立客戶身份與資金、交易的對應關系,為今后辨別資金的真實性質和交易的真實目的、追查實際所有人和受益人打下基礎,草案中令人注目地引入了身份識別制度。

  客戶身份識別一般包括以下三種情形:通常情況下(指在開展新業務時)的客戶及其代理人身份識別、超過限額交易或發現可疑交易時的客戶身份識別和對于低風險客戶的簡化與免除身份識別的情況。

  草案要求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審慎識別、核實和登記客戶及其代理人、受益人的身份信息,并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

  為充分利用反洗錢機制反腐敗,草案特別規定應當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公職人員重點進行身份識別和賬戶、資金往來情況的監測。

  可向公安工商核實客戶身份

  為了給識別客戶身份創造可行的條件,草案規定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在進行客戶身份識別時,可以向公安、工商等部門核實客戶的有關身份信息。

  出于給反洗錢信息的分析、調查和偵查提供資料依據的考慮,草案還規定應當將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保存一定期限。根據我國刑事追訴時效規定,并參考國際通行規則,草案規定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系結束后、交易信息自交易關系結束后至少保存5年,涉及可疑交易的,至少保存20年。

  明確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

  草案引入了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要求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對數額達到一定標準、缺乏明顯經濟和合法目的的異常交易應當及時向反洗錢信息中心報告,以作為發現和追查違法犯罪行為的線索。

  可疑交易的標準設定比較復雜,有的國家在法律中只規定原則性的標準,具體標準則由法規、規章或行業指引來規定。目前一些國家采取了對交易進行以風險為基礎的評估方式。

  拍賣行律師所也有反洗錢義務

  持有大量現金,對犯罪集團來說是件極其危險的事情。因此,有些犯罪分子就通過購買珠寶、古玩以及貴重藝術品等,以此為載體轉換現金形態,同時也便于走私和變現。

  為此,提請審議的反洗錢法草案不僅規定銀行、

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是反洗錢義務主體,還規定
房地產
銷售機構、貴金屬和珠寶交易機構、拍賣企業、律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
等特定非金融機構也應承擔預防、監控洗錢的義務。

  草案規定,除了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也應建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指定專門負責人員,并進行反洗錢培訓和宣傳工作。

  鏈接

  中國洗錢有多大規模?

  “國際上有上述相應估計,但具體到一個國家中存在多大的洗錢數量,各國情況都不一樣,不好估計,也沒有過硬依據。”參與反洗錢法起草工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法案室主任俞光遠說。針對有關專家提出的中國洗錢數量,人民銀行的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為:“這個數字也是估計出來的,僅供參考而已。”

  雖然資金規模無法確定,但洗錢對我國經濟的危害不可低估。據人民銀行的數據,自2004年4月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成立至2005年9月期間,累計接收本、外幣可疑交易報告65.44萬筆,金額2480.23億元人民幣和769.2億美元,基本涵蓋了全國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而在2004年中,我國已成功破獲洗錢及其相關案件50起,涉案金額5.7億元人民幣、4.47億美元。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