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編制框架基本成型,重點研究東北三省與蒙東能源合作的途徑和政策
本報記者 王世玲 北京報道
由國務院振興東北辦、國家發改委部署編寫的《東北振興規劃》(以下稱《規劃》)框架已經成型,并于日前在大連舉行《東北地區振興規劃》編寫專家討論會。
一位參與討論會的專家告訴本報記者,協調性是此次《規劃》的核心。《規劃》亦明確表示,要解決東北各省區由于體制限制、資源約束而各自難以解決的問題,關注點為,規劃區內各地區共同關注、單一省區又難以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八大規劃重點
《規劃》鎖定八大規劃重點:空間布局方案的設計與優選;產業發展與基地建設;城鎮體系建設與布局;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交通基礎設施與建設布局;能源保障體系建設與能源區域合作;水土資源的合理配置與保護;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
據與會專家透露,《規劃》的有關課題進入招標階段,準備分派下去。與此相關的18個重點課題也正在籌備,如東北地區的總目標與分階段目標的研究;哈大經濟帶發展戰略研究;國家糧食安全基地與綠色農畜牧業基地建設;東北亞區域經濟合作與沿邊城市發展研究等等。
“這些也是未來規劃的方向和振興東北的綱領。”有關專家透露,“其中,空間布局設計、產業基地布局、城鎮功能重組將會重新定位東北三省未來的發展方向。”
東北地區將被劃分為三類綜合功能區:重點優化開發區、重點開發區、重點保護區域。
“長白山地區肯定會被列為重點保護區。”長期研究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專家、長春稅務學院副院長宋冬林對記者表示。
《規劃》對產業布局提出的要求是:建立裝備制造業(機械設備、運輸設備等)基地、原材料工業(石油加工、鋼鐵工業等)基地,并要求規劃具有全國意義的糧食安全生產基地。
“東北區域競爭力的核心仍是產業競爭力。”《規劃》專家組成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魏后凱說。
在城鎮職能重組方面,《規劃》提出要從區域中心城市、省域中心城市、地區中心城市角度出發,調整東北城市職能,并會對資源型城市、邊境口岸城市、旅游城市、農業型城市規定具體的發展途徑與引導思路。
有關專家稱,在明確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四城市功能定位的基礎上,將會對東北地區進行東中西城市經濟區劃分。
蒙東能源“對接”
東北振興需要堅實的能源基石,而蒙東以能源基地對接東北振興規劃的預判,成為現實。內蒙古東部五盟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首次被明確為《規劃》的區域范圍。
東北地區在經歷近半個多世紀的開發建設,其能源與原材料資源日漸減少,有的已近枯竭,如金屬與有色金屬資源和遼、吉兩省的煤炭資源。而內蒙古僅呼倫貝爾市和錫林郭勒盟的煤炭資源保有儲量在1000億噸以上,是東北三省總量的3.6倍以上。
《規劃》要求重點研究“東北三省與蒙東能源合作的途徑和政策”。具體合作的領域為,能源輸送通道建設,如東北三省與蒙東地區統一電網;資源開發、煤電基地建設、煤化工等產業布局、生態環境保護等。
區域合作為核心
“省際間不協調、政府主導、投資環境不良、體制落后。”吉林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劉庶明處長一口氣向本報記者列出目前東北地區發展存在的障礙和問題。
為此,《規劃》核心強調區域間的合作,對交通基礎設施進行重新建設布局,打通“大東北”的通道。
《規劃》提出,交通樞紐與城市交通實現“無縫銜接”,重點建設哈爾濱——大連、沈陽——北京、綏芬河——哈爾濱——滿洲里交通運輸線。
除了區域性的基礎設施的共建外,《規劃》還要重點解決以下東北區域協調的難點:投資環境一體化、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及關系到區域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建設項目、合作基地建設、東北亞地區的跨境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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