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23日訊 記者 郄建榮
我國首次環保NGO(非政府的民間組織)調查結果日前發布,結果顯示,這些組織在各級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率也就是具有合法身份的仍偏低,僅為23.3%。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在對此項調查給予充分肯定的同時指出,正在起草的有關登記管理條例對于民間環保組織的準入門檻仍不會降低,雙重管理制度不會改變。
由中華環保聯合會進行的這項調查顯示,截至2005年底,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共有2768家,從業總人數達22.4萬人。主要分為由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民間自發組成的環保民間組織、學生環保社團和國際環保民間組織駐大陸機構等4種類型,其中由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占49.9%,學生環保社團及其聯合體占40.3%,民間自發組成的環保民間組織占7.3%,國際環保民間組織駐大陸機構占2.5%。調查說,我國環保民間組織90%以上力量發育在政府部門發起組建的環保民間組織和學生環保社團中。
調查認為,近十年來,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已經成為推動中國和世界環境事業發展不可缺少、不可替代、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起到政府與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和融合作用,起到監督政府、保護百姓環境權益的作用,起到宣傳群眾、引導群眾、組織群眾參與各項環境活動及咨詢服務等作用。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胡建林對此次調查給予了充分肯定,他認為,這個調查摸清了環保民間組織的家底。他說,民政部作為民間社團的注冊登記部門對環保民間社團的活動應給予鼓勵和支持。但同時,他也指出,只有取得了民政部門的注冊登記,才是合法的組織;沒有取得合法登記,就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也不能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
他透露說,目前,有關部門正在起草制定民間社團的注冊登記管理條例,該條例中有關民間社團登記的門檻仍不會降低,即仍將實行雙重管理制度,即如果要注冊成立一個環保民間社團,除了向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外,還要有其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查同意。
對此,有關專家指出,一方面,登記門檻不降低,另一方面,絕大多數民間環保社團都是在無合法身份的狀態下從事活動。這種狀態能不能改變,何時改變,應引起國家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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