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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管理局發布通知 免稅商品可用人民幣結算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2日 01:32 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 陳琰)國家外匯管理局昨天發布《關于免稅商品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現行免稅商品外匯管理政策進行了完善和調整。《通知》擴大了免稅商品標價和結算的幣種范圍,將現行銷售免稅商品應當以外幣標價和結算的政策,調整為可以人民幣或外幣標價和結算。

  《通知》同時將免稅商品企業的外匯收入納入經常項目管理,明確指出免稅商品企
業可按外匯管理規定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其賬戶限額將按企業實際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100%核定。免稅商品企業銷售免稅商品所收取的外幣現鈔直接可存入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外管局表示,這一系列政策的調整,有利于進一步滿足出入境人員在境內購買免稅商品的需要,更加便利商務、旅游等人員往來和免稅商品企業的經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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