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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億萬富翁雇兇殺人案殺手被判死刑 主犯在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0日 23:23 新華網

  新華網呼和浩特4月20日電 (記者 湯計)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億萬富翁林平因煤礦生意糾紛,雇傭多名殺手將另一名億萬富翁周錦新用刀砍死案,經過35天的休庭,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進行了一審宣判,7名涉案人員中有3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2人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這起案件于3月15日開庭審理,一審法院現已審理查明,林平(在逃)與被害人周錦新
就內蒙古自治區鄂托克旗棋盤井煤礦的產權產生糾紛,林認為周破壞了自己的生意,于是在2004年授意司機趙偉峰找人“教訓”周錦新,趙偉峰將林的意思告訴其朋友劉小兵。劉小兵于2004年底到2005年初找到湖南同鄉曾昭明,要求幫忙“教訓”周,并指認周錦新給曾昭明。劉小兵讓曾昭明將隨其來包頭打工的同鄉饒海軍、劉云國、張光遠、金保杰(在逃)及吉林人叢森組織起來,從2005年3月開始跟蹤周錦新,由曾昭明負責認人盯人,叢森負責盯周錦新的車,由饒海軍、劉云國、張光遠、金保杰負責砍人,曾昭明并且購買了砍人的菜刀。

  2005年4月29日晚上9時45分,曾昭明等人跟蹤周錦新到包頭市某酒吧,乘周錦新在酒吧門口打電話之機,在曾昭明上前確認是周錦新的情況下,饒海軍沖上前去用菜刀猛砍周的左腿,周欲倒地時,劉云國、張光遠、金保杰沖上去用菜刀在周錦新背部、腰部猛砍數刀后逃離現場。周錦新因大出血而死亡。

  一審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饒海軍、劉小兵、劉云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張光遠、曾昭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趙偉峰、叢森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法院還依法判處7名罪犯附帶民事賠償,各類賠償費用共計人民幣284353.81元。

  受害人周錦新的妻子出席了20日的一審宣判,主審法官宣讀完一審判決書后,她對趙偉峰的量刑和民事賠償數額判決表示異議,不服一審法院對趙的無期徒刑判決,準備上訴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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