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命脈。近幾年來,湖北省委、省政府為了實現湖北在中部率先崛起,不斷加大交通事業的投入力度,交通建設項目大量增加,建設規模日益擴大,交通事業發展迅猛。近日,湖北省審計廳、交通廳為了進一步加強對交通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加大事前防范力度,共同發布了《湖北省省級交通重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暫行辦法》,以促進和加強交通系統財務管理,保障建設資金安全高效運行,提高建設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
《辦法》要求對全省交通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重點項目的前期準備、預(概)算執行、竣工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全過程審計監督!掇k法》同時明確了審計的重點內容:
一是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包括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執行情況及設計依據、設計概算編制和審批情況;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招投標程序、招投標合同內容、工程量計價清單及標底編制程序等情況;施工合同訂立情況等與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有關的其他情況。
二是建設項目預(概)算執行情況。主要是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的落實和執行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項目建設資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況;主要設備材料采購、保管、使用情況;概算執行及調整情況;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情況;有關合同的履行、變更和終止情況;國家土地政策及征地拆遷補償政策、環保政策的落實情況;建設成本的真實、合法性;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物資供應單位與項目直接相關的收費和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性等。
三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包括竣工決算報表編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工程結算的真實性;投資核算和交付使用資產的真實、合法性;債權債務的真實性;未完工程的真實準確性;基建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情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審計內容!掇k法》還對跟蹤審計的范圍、程序、手段進行了細化界定。
《辦法》的出臺,從制度上強化審計機關與交通部門的配合與協作,必將有利于促使審計監督和交通系統內部管理的有機融合,形成更為有效的監管合力,對促進湖北省交通事業的良性發展將會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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