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全國人大十屆四次會議相繼通過的《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及《十一五規劃》,明確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今后一個時期全黨全 國一項重大歷史任務。筆者認為,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在基層、在農村、在欠發達地區。只有切實解決廣大農村特別是欠發達地區農業基礎薄弱、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后、農民收入過低等突出問題,新農村建設才能取得實效。從審計的職能來看,審計工作服務新農村建設的主體是農業審計,在新農村建設中能否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也取決于農業審計。因此
,正確判斷欠發達地區農業審計今后一個時期的基本走向,是審計工作服務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本文結合近幾年來農業審計工作實踐,對這一問題作初步的探討。
一、地位更加突出。所謂農業審計,是指對涉農部門和單位預算執行、財政財務收支、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和效益,以及整個農業環境進行審查、監證和評價,為國家宏觀決策提供信息,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經濟監督活動。恢復審計制度以來,農業審計在我國國家審計體系中經歷了從忽視到逐步重視、從弱化到不斷強化的發展過程。近幾年來,隨著黨中央、國務院對“三農”工作的高度重視,國家對“三農”的投入特別是在欠發達地區的投入不斷加大,使農業審計的面和量以及環境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農業審計的地位日益突出,作用愈發明顯,環境更加優化。僅以鹽城市為例,從1998年起,各級總計投入農業開發等涉農資金近20億元,市縣兩級審計機關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與精力,先后立項100多個,對資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以及縣鄉兩級黨委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審計監督,揭示存在問題,促進科學決策和規范管理,優化農業環境,為全市“三農”工作的扎實開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今后,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國家必然會陸續出臺“三農”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各級政府也必然會繼續加大對“三農”的資金投入。按照審計工作的職能要求,審計機關特別是欠發達地區審計機關要對黨委、政府和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貫徹落實“三農”政策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各級政府和部門對涉農資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工作的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地位突出,各級審計機關必將把農業審計進一步擺上重要的位置,以更加明確的目標、精干的力量、扎實的措施做好農業審計工作,從而體現“民本審計”的理念。
二、重點更加明確。做好欠發達地區農業審計工作的關鍵在于把握全局、突出重點。通過對近幾年農業審計的情況分析和對《十一五規劃》的學習理解,我們認為今后一個時期欠發達地區農業審計的重點應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圍繞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開展審計監督。欠發達地區由于自身經濟條件的制約,農業環境一般較為落后,發展農村經濟僅僅依靠工業反哺農業和農民自籌資金的投入顯然是不現實的,必須依靠各級政府的投資、融資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而政府投入和籌措的專項資金雖然在使用、管理上有著很強的政策性,但由于面廣量大,渠道復雜,加之基層管理部門力量有限,因而極易出現漏洞。所以,審計監督應當重點關注涉及農村經濟發展的各種專項資金,關注這些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證這些資金的安全和發揮最大效益。二是圍繞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開展審計監督。實踐來看,國家在新農村建設的投入中很大部分是為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公益性項目,如能源、水利建設工程、農機具推廣、農村公路建設等,管好用好這些資金,對于解決農村社會矛盾、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必將成為審計監督的重點關注對象。三是圍繞保護農民切身利益開展審計監督。農村改水、合作醫療、社會保障、扶貧濟困、直接補貼等專項資金審計,是農民最看得見、摸得著的惠民項目;對教育、醫療、建房等收費情況進行審計,是審計保護農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應成為審計監督的重點。只有始終圍繞這些重點開展工作,農業審計才能真正在新農村建設中起到應有的作用,為“三農”工作的深入開展作出貢獻。
三、方法更加科學。科學的審計方法是提高審計質量的保證。農業審計要能夠與發展的形勢、地位相適應,在新農村建設中有所作為,只有與時俱進,改進方法。從鹽城市的實踐看,欠發達地區的農業審計工作可以采取四個結合的辦法,即: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項目決策的科學性。要盡可能多地安排縣、鄉黨政領導干部和各級涉農部門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從決策層面上審查領導干部執行“三農”政策的主動性、管理使用涉農專項資金的規范性和科學性,促進“三農”政策的落實,促進涉農資金投入到位、管理有序、發揮效應;結合財政財務審計,重點關注資金管理的規范性。要通過配合財政“同級審”和“上審下”,發揮財政審計及時、面廣、效能的特點,及時揭示少數地方和部門為解決行政經費不足而隨意擠占、挪用涉農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等問題,提高資金管理水平;結合工程項目審計,重點關注資金投入的效益性。新農村建設中,必然面臨大量涉及農村基礎設施、農村社會事業的工程建設項目,各級審計機關開展這些項目的審計時,必須在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的同時,更加關注其效益性,嚴防“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的出現。要建立重大工程項目的必審制,嚴格審查在農業開發、農田水利建設、土地復墾等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學校、醫院、福利院等社會事業方面的工程建設;結合專項審計調查,重點關注資金運行的安全性。涉農資金雖然總量很大,但多數單個項目資金量較小,而且比較分散,甚至涉及千家萬戶,要保證資金運行安全,在對重點項目進行立項審計的同時,必須抓住普遍性、規律性的問題,輔之以專項審計調查,這樣既有利于及時掌握面上的總體情況,發現普遍性問題,也有利于集中審計力量,突出審計重點,節約審計成本。
四、效果更加注重。能否取得實效是農業審計的重要檢驗。今后一個時期,農業審計要取得實效,必須在完善機制上下功夫,重要審計項目可以統一組織,通過“統一工作方案、統一實施時間、統一處理口徑、統一匯總上報”的方法,實行省、市、縣聯動,有的項目省、市還可以直接與縣一起審計;必須在落實整改上下功夫,在繼續關注、揭示問題和從深層次上分析問題的同時,把工作的注意力和著力點引向規范整改問題上來,通過審計,及時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就完善“三農”政策、制度等提出意見和建議;必須在規范行為上下功夫,一方面,要通過審計進一步規范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促使他們認真貫徹執行、落實黨和國家“三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財經法規辦事,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穩定發展,從而不斷凈化農業環境;另一方面,要在審計實踐中不斷規范審計機關自身的審計行為,強化自我監督。近幾年,鹽城市審計機關積極探索將審計目標、過程、結果、決定執行及整改情況、審計人員監督途徑和責任追究進行公開,實行陽光審計,使廣大農民全面了解審計、直接參與審計、全方位監督審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這一做法把提高審計質量擺在審計機關自身建設的重中之重,寓服務于監督之中,必將在今后的農業審計中進一步發揮出更好的作用。(作者:江蘇省鹽城市審計局 張曉明 虞建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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