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發布《關于做好2005年度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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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7日 14:13 銀監會網站 | |||||||||
投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提高透明度”的監管理念,方便公眾更為真實、準確、完整地掌握信托信息,近日,銀監會根據首次信息披露情況對《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
2005年1月,銀監會發布實施《暫行辦法》后,共35家信托投資公司披露了2004年年度報告,對規范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行為,加強信托投資公司的市場約束起到了積極作用,社會反映良好。此次調整主要對信息披露中的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摘要的內容與格式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主要為:一是強化明示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關聯責任;二是實現公司實際控制人的透明化;三是繁簡有度,強調實效;四是全面突出年報披露內容的標準化、格式化及數量化。為嚴肅信息披露行為,除對披露的內容和方法進行了調整完善外,還進一步加強了對中介機構資質的審查和問責。對在信息披露中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的信托投資公司和相關責任人,銀監會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一律移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銀監會新聞發言人賴小民表示,信托公司進行信息披露在我國尚屬首次,這項措施對加強信托公司誠信經營,提高監管效率以及幫助廣大投資人有效決策具有重大意義。銀監會將繼續對這項工作給以高度重視,根據反映出的新情況,新問題,按照與時俱進的精神,不斷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促進我國信托業健康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