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證保資金獲準購匯投資境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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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5日 02:16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陳琰 李英輝) 央行昨天發布2006年第5號公告調整部分外匯管理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內銀行、證券、保險機構以購匯的形式向境外投資境內機構和個人的人民幣資金。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相關措施將支持貿易投資便利化,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公告對相關資金的投資范圍作出約束,并表示投資金額必須在“一定額度”內。境內銀行用于投資的資金暫時局限為“代客外匯境外理財業務”,投資對象為境外固定收益類
“這一做法表明央行正在逐步放寬資本項目下的外匯管制”,經濟學家易憲容分析說,不久前,央行副行長吳曉靈曾公開表示要將我國外匯儲備管理逐步實現從“藏匯于國”向“藏匯于民”的轉變,新政策的實施將在一定程度上改變此前市場上人民幣“供小于求”的狀況,增加人民幣匯率彈性。在這一系列政策下,境內居民的理財渠道也將得到較大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