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靈:當前金融業的風險態度不可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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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3日 20:49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北京消息 (實習生 但有為 記者 禹剛)“我們的金融機構在產品營銷過程中存在一個誤導客戶的問題,一味的承諾高收益,使得客戶忽視了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昨日指出,同時她建議,金融機構應把不具備風險承擔能力的人排除在外。 據悉,國內金融機構在推出新產品的通常做法是把“高收益率、回報穩定”等字眼放在顯著位置,用以吸引投資者的眼球,有的甚至明確表示收益率將不低于幾個百分點。
吳曉靈表示,金融業是經營風險的行業,風險是不可能避免的。對于投資者來說,金融機構的這一提法使客戶忽視了風險的存在。而普通民眾資金實力有限,風險承受能力差,既然金融風險不可避免,金融機構對其產品設置一定的門檻是合理的。 據統計,目前國內新推出的很多理財類產品就把門檻設置在10萬元人民幣。在中國已經開展貴賓理財業務的外資銀行中,大多數銀行的最低資金要求也在5萬美元。 吳曉靈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的信貸員終生追究責任制和信貸委員會的集體追究責任制,前者忽視了風險存在的必然性,后者使得風險一旦發生無人承擔責任,是對風險的極端認識,都不利于對風險進行控制。 既然如此,吳曉靈表示,金融機構對于風險的正確態度不應只是停留在規避層面,而應逐步建立起風險識別、風險度量和風險承擔機制,具體包括充分揭示風險、落實風險責任、強化合同觀念和加強風險管理。 吳曉靈還表示,客戶風險承擔意識淡薄已成為關閉違規金融機構最大的障礙。“政府部門過多地承擔了個人債權風險,使得民眾錯誤地認為風險是不存在的,國家最后會來買單,實際上是縱容了其風險意識的淡薄。”她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