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構建農村金融 與新農村建設之間良性互動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3日 09:54 金時網·金融時報

  記者 張正華

  研究中國經濟改革的人們會發現,給世界各國留下深刻印象的中國經濟改革始于中國農村,但目前讓中國政府最頭疼的問題卻仍然是“三農”問題。

  不可否認,我國農村經濟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一些地區出現了“富裕村”,農
民兄弟的日子也越過越好。但是,一組統計數字依然讓人揪心:目前,我國農村初中文化程度以上的農民不到四成,遠遠低于城市65.4%的水平;全國約一半的行政村沒通自來水;六成以上的農戶還沒有用上具備衛生條件的廁所;1.5億農戶需要解決燃料問題;6%的行政村還沒有通公路;2%的村莊沒有通電……

  在

中國經濟改革的道路上,在實現中國社會現代化的過程中,實踐告訴人們,最艱巨、最繁重,也是最關鍵的任務在農村、在農業、在農民問題上。“新農村建設”能否徹底改變我國農村的面貌,是衡量中國經濟改革的成敗所在。

  展望中國“新農村建設”的未來遠景,我們憧憬著在中國農村實現生產力發展的社會化、市場化,實現農業的新型工業化、產業化、企業化,實現農村的城鎮化,使農民成為與城市居民具有平等身份的社會成員。

  當中國輿論界在為當前的“新農村建設”運動推波助瀾、大造聲勢、談論金融與“三農”的關系時,一般都脫離不了一個俗套:即金融應該如何發揮支持“三農”的作用?不知人們想過沒有,這種思維套路是否有助于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的“三農”問題?

  中國經濟是市場經濟,市場經濟就要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新農村建設”屬經濟范疇,農村金融與“新農村建設”之間的關系,不應該是誰決定誰、誰支持或扶持誰的關系,而應該是一種良性的互動關系。

  何謂良性互動關系?良性互動關系應該是兩者間存在著的一種內在的、平等的、互相依存的關系,是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關系,是雙方以經濟利益為出發點而互相吸引的關系,是“我要動”而非“要我動”的關系。

  “新農村建設”離不開農村金融

  任何國家農村經濟的發展都離不開金融。我國的“新農村建設”需要資金投入,而在資金投入上不可能完全依靠財政資金,金融資金必然會成為新農村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據專家估計,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在未來15年內全國平均每位農民需要投資約1700元到4900元,如果按8億農民計算,新農村建設的資金缺口將在13600億元~39200億元之間。這僅靠政府和民間投資是難以完成的。新農村建設在商品流通、工業企業建設、農村道路以及住房改造、農村水利、大型設備建設和購置等方面,都離不開資金及其匯兌結算網絡。

  與其他產業相比,近年來,我國農村經濟增速減緩,與國民經濟快速增長形成很大反差。與2000年相比,我國農業GDP增長了42%,與同期GDP總量增長53%的水平相比,低11個百分點;與同期第二產業(工業和建筑業)GDP增長61%的水平相比,低19個百分點。當前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出現的這些困難和問題,既是農業和農村經濟內部優化資源配置不夠的表現,也是我國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互動不夠的直接結果。

  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農村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的農產品市場價格長期低迷和不穩定,加上小規模自給自足的農戶極低的勞動生產率,以及鄉鎮企業大量倒閉,導致貧困地區和農業主產區缺乏投資機會,大量民工外出打工,但其掙得的錢又通過農村金融機構回流到東部和發達地區。其結果是農村、農業和農民難以獲得足夠的發展資金,農村經濟發展出現了惡性循環。農戶特別是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普遍存在。作為農村金融主渠道之一的農業銀行逐步走向商業化經營,向現代化大銀行演變,在農村地區撤并機構,減少網點。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作用又僅限于農業中狹小的糧食流通領域。而我國農村信用社的“變態”性質又決定了它的服務方式、服務手段不能適應農戶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盡管小額信貸增加了農戶貸款,但對農村中小企業的貸款顯著減少。另外,農戶小額信貸的交易成本高,貸款額度低,使農村信用社發放小額信貸的熱情難以持久。

  調查報告顯示,我國提供存款和匯兌結算等金融服務的農村金融機構,目前已基本覆蓋了我國90%以上的農村地區,高于世界上其他國家平均30%~40%的水平,比次高的印度(75%)高出了十多個百分點。廣大農村地區基本上能夠享受到我國農村金融機構提供的儲蓄、匯兌等基本金融服務。雖然目前我國農村貸款覆蓋率和金融服務覆蓋率都處于較高的水平,但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卻面臨著嚴峻的挑戰。當前,中國農村和農民的經營規模都非常小,人均耕地面積不到0.09公頃,不及印度的1/2、美國的1/6。而中國農戶的數量卻極其龐大(約為2.2億農戶),相應地對資金的總體需求也非常巨大。而我國農戶之間存在著的巨大的結構性、地區性差別,又相應地使需求結構差異加大,經濟發達地區或相對富裕的農戶對資金的需求主要表現為生產性、經營性的金融需求,但經濟落后地區或相對貧困的農戶則有更多的生活性債務如教育、醫療等。

  農村金融需要“新農村建設”

  “新農村建設”實現的前提是農村生產力的高度社會化,而農村生產力的社會化必然要求高度的市場化。“新農村建設”的過程,同時也就是中國農村經濟中的商品經濟替代自然經濟的過程,是農業商品化、市場化的過程。而農業市場化,需要通過市場經濟把我國整個農村、農業、農民聯系在一起,把城鄉、工農聯系在一起,使農村、農業和農民融入整個市場體系,使我國農民由傳統的自給自足的個體勞動者變成從事企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和勞動的現代農業的經營者和生產者。建設新農村,實現“三農”持續和諧發展,從根本上是一個改善優化生產要素配置、提高“三農”組織能力和水平、加快資源與信息流動的過程。而這一切都為我國農村金融機構自身的發展提供了更多的機遇。

  “新農村建設”的資金需求是多方面多層次的,不同的農村金融機構可以根據自己不同的特點,選擇加大對農村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農民種植、養殖的投入力度;延長農業生產鏈,提高農業生產附加值;中國農村金融在自己的發展中需要加大對農業產業化企業、現代農業企業和農村物流企業的介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農村生產要素和信息的積聚、輻射和共享水平,農村金融還需要

  加大對農村城鎮化建設等領域的投入;另外,在農村教科文衛、通訊等社會事業,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增加就業機會,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加強農村特色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環保和特色資源開發項目上,也都為農村金融機構業務的品種開發和農村金融服務范圍擴大提供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的成熟,大企業直接融資發展迅速,對銀行貸款的依賴程度不斷下降,營銷和維護成本不斷上升,綜合收益不斷減少,我國銀行業面臨著日益加大的“流動性過剩”壓力,而農村金融市場目前仍是一個分割的賣方壟斷市場,銀行在客戶選擇、貸款定價等方面處于主動地位,因此,對各涉農金融機構來講,農村金融領域具有很大的業務發展空間。

  中國需要有合力的農村金融體系

  作為對1979年恢復專業農村金融機構的延伸,1994年至1996年期間,以“一分一脫”后的“三駕馬車”為標志的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至今已有十幾年的時間,可以說,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成果遠沒有達到當初人們對這一改革所抱有的期望值。

  眾所周知,中國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標之一,是要把在我國計劃經濟年代作為政府經濟工具的國有專業銀行,改造成在商品經濟時代具有“真正銀行”意義的現代化商業銀行。但是,目前與“三農”有著深刻歷史淵源的國有商業銀行卻很難達到改革的這一目標。

  如果說1994年的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思路是要在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中形成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并存的局面,讓他們在“三農”領域內各司其職,發揮各自不同作用的話,那么,不能不讓人感到遺憾的是,在實際操作中這一改革初衷并沒有實現。比如說,當年讓農業銀行“一分一脫”的目的在于使其商業性業務與政策性業務、商業銀行職能與中央銀行職能徹底分離,甩掉包袱,輕裝上陣,逐步成為與國際接軌的現代化商業銀行。可如今,十幾年過去了,農業銀行依然沒有解決“姓商”還是“姓農”的問題,商業性業務與農村政策性業務仍然混淆在一起,其結果極大地束縛著其股份制改造的步伐。誠然,中國農業銀行與中國農業有著天然的歷史淵源,但已經定性為國有商業銀行的中國農業銀行與中國農業并沒有必然的內在聯系。

  而農業發展銀行與農村政策性金融的稱謂則完全名不符實,與當初的設想更是存在著很大的差距。記得農發行成立伊始,首任行長朱元柄

  在接受記者采訪談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的宗旨和職能時告之:“國務院領導明確指示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短期任務是要實現糧棉油等農副產品收購資金的封閉運行,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向農民打白條的問題;而長期目標則是要發揮其增強農業經濟發展后勁的作用。”而如今的現實卻與當初的設想差之甚遠,農發行的職能只限于農業種植業中糧、棉、油的狹小范圍內,而且還僅限于流通領域,其實質不過是政府糧食政策的工具,遠不能承擔起促進我國農業發展的重任。

  看看改革后的農村信用社,其“合作”金融的面貌讓人越來越認不出來。從歷史根源看,我國農村信用社是20世紀50年代初農村推行三大合作制(農業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的產物。1951年第一次全國農村金融工作會議決定大力發展農信社,由村民自愿入股組建。1956年在全國推廣開來,農信社逐漸成為農村經濟中的主要金融工具。但由于農信社成立之初就沒能確定下其產權的歸屬,法人治理、管理體系、資本金匱乏等問題一直困擾著農信社的發展。為此,農信社也進行了多次改革調整。上世紀90年代中期,金融體制改革后,農業銀行與農村信用社脫鉤并逐步取消縣以下網點。農信社在脫鉤后進行了全國范圍內的合作制規劃,由于對合作制的概念認識不統一,最終導致改革“流產”。目前,農村信用社的改革仍停留在需要解決“由誰出資、由誰管理、出了問題由誰負責”這些問題上。同時,在農村信用社內部還需要及早形成“資本自聚,經營自主,盈虧自負,風險自擔”的機制。

  綜上所述,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當前面臨著一個比較尷尬的局面。許多長期從事農村金融工作的專家則尖銳地指出:構建有合力的中國農村金融體制,其難點不在于理論而在于操作!

  “新農村建設”要學會按規律辦事

  世間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有其規律性,自然科學是這樣,社會科學也是如此。要學會按規律辦事,違反規律,就必然會受到懲罰。上個世紀50年代版的中國新農村建設:“大躍進、人民公社”其結果又如何呢?

  構建農村金融與“新農村建設”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需要的是讓農村金融機構按照其本身的內在規律發揮作用。外在的形式決定不了事物的內在本質,農業銀行不會因為它叫農業銀行而就會自發地去與農業發生關系;農業發展銀行也不會因為它的稱謂就自覺地去干與農業發展后勁有關的事情;農村信用合作社更不會因為它的名稱就一定具有“合作金融”的性質。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農村金融機構的資金流向也同樣有其一定的內在規律。要促使資金往“農”處流,僅僅依靠行政行為是不行的。要使農村金融真正與農村、農業和農民互動起來,并保持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一定的互動頻率,要在我國廣大農村營造完整的市場經濟氛圍,并嚴格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的法則。水到自然渠成的道理,恐怕沒有人會不懂吧。

  我們談論“新農村建設”的同時,不應該忘記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工人與農民并非相互對立,其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時期是可以互相轉化的。農村金融與農村工業互動,與農村城鎮化互動,與農民工互動也就是與“新農村建設”互動。胡錦濤同志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提出了“兩個趨勢”的重要論斷,指出“在工業化初期,農業支持工業,是一個普遍的趨向;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也是一個普遍的趨向。”

  既然是趨勢,就是一個帶有規律性的方向。這句話用在構建農村金融與“新農村建設”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上尤其如此。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應該是一個什么樣的體制,理論上解決起來比較容易,但從操作層面來講,卻是非常難的事情。但是,我們要認真總結經驗,大膽探索,勇于開展農村金融創新,從理論和實際的結合上解決中國農村金融改革中遇到的一道道難題。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