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提出反壟斷法的制定要符合中國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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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2日 10:38 法制日報 | |||||||||
應偏重對技術壟斷限定 本報江陰4月11日電 丁國鋒 確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來,特別是加入WTO后,制定一部符合中國國情的反壟斷法早就納入了立法范圍。反壟斷法將多大程度上體現中國特色?反壟斷法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黃勇認為:反壟斷法保護的對象應該是“競爭”而非“競爭者”,這是一百多年來世界各市場經濟國家普遍適用的立法目標和價值取向,但是我們面臨著中小企業保護問題、民族產業保護以及外資問題,會不會有一些特殊的保護性規定使其更具中國特色,使得該法出臺將備受國外各界關注。黃勇認為:由于產業政策涉及市場和管理,更多的考慮了市場安全和穩定的問題,在最終定稿中,要協調和把握好產業政策和競爭政策的關系,但總的原則要體現“競爭政策優先”的原則。王利明教授則認為:反壟斷法要偏重于對價格和技術壟斷方面的規定,而對企業購并應適當放寬。“對幾百萬的購并就要報批的做法不符合中國國情,”他解釋,“我們的企業絕大多數不是大了,而是小了。沃爾瑪幾天的銷售額超過了國內所有零售企業一年的銷售量,說明我們國內的企業普遍規模較小,主要面臨著發展的問題”。 在WTO規則的管轄范圍中,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與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并重的三大支柱之一,發達國家利用知識產權的優勢地位集體壟斷市場,高授權或不授權,在國際市場屢見不鮮,我國的手機、DVD、MP3等生產企業都受到國外知識產權壟斷帶來的沖擊,如生產一臺DVD交給國外企業的專利費高達60%,2005年無錫東強等企業在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起訴飛利浦為首的4C專利聯盟依據的就是美國謝爾曼法和加州壟斷法。黃勇強調:“知識產權保護和反壟斷是一對天生的矛盾體,確立兩者的關系,對國內民族產業的健康發展十分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