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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運輸集團11個股東鬧分家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1日 17:22 《時代信報》

  企業機制失調 5年時間沒得到分紅

  在提倡規模化,集團化發展的今天,重慶五大運輸集團之一的涪運集團卻打算解散,決定將下屬的11個運輸公司成立自負盈虧的子公司。

  信報記者 邱敏 報道

  股東大會決議“分家”

  擁有11個股東、2000多名職工的涪陵運輸集團準備“分家”。日前,涪陵運輸集團向涪陵區交委打出一份報告,要求交委批復該企業股東大會的這個決議。

  這份悲泣的報告這樣寫到:集團公司經過5年的奮斗,非常不容易成為了一個抗風險能力強大的企業,在

交通安全救治賠償中,沒有打過一起“白條”。沒有給政府和社會帶來任何麻煩和負擔,增加了國家稅收,解決了大量的就業,企業內人均工資達到1200元。然而如今,卻遇到了無法回避的問題和矛盾……

  股東大會決議往后依舊保留集團公司,但按松散型重組,以前的股東分別成立自己的子公司,變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己交納費用獨立核算的二級法人單位。

  涪陵運輸集團是2000年成立的,當時集團內的11個股東各自把屬于自己的車,資產和自己的人都劃回去,總公司的臨時工,一律清退。

  如交委同意這個方案,公司即將成立清算小組,對內部資產進行清算。

  負責人稱這個官難當

  作為重慶五大運輸集團之一,在提倡規模和集團化的今天,為什么涪運集團反其道而行之?懷著種種揣測,3月28日,記者約見涪陵運輸集團公司董事長陳澤開。

  陳董事長告訴記者,因為公司打算解散之事,現在職工內部意見分歧很大,他很怕出亂子。

  “我不想當這個官,太難了。”陳一面給記者說話,一面將最近股東大會的決議給記者看,表示敏感的話題不談。陳是去年才上任的,他認為公司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這些機構根本不能發揮作用,不能達到相互協調,相互統一和促進的作用。如今企業經營機制失調,下屬的許多公司各自為政,行不成當初設想的集團化經營公司。

  由于在企業的組合上,人、財、物沒有集中起來,僅僅是股份的組合和分配,導致各單位產生利益矛盾,無法將經營管理和股東利益分離開來,成了既當裁判又是運動員的雙重身份。

  雖然公司做了很多努力,卻依舊無法改變“小團體”意思,一些股東早就打算“分家”了。

  農村非法營運

  涪陵運輸集團成立于2000年,當初是涪陵本地各鄉鎮的11家運輸企業組合而成,公司除了

出租車在城市以外,相當大一部分運力投放在涪陵各地鄉鎮的農村市場。

  一位股東告訴記者,在集團公司成立之前,農村市場全部被自己的公司占領,但是成立集團公司之后,農村市場卻逐步減少了。

  因為集團公司是以城市為中心,有效的管理制度在農村得不到落實,農村客運管理設備,場所,管理人員都得不到發揮。而涪運集團現有的經營方式決定了稅收地點為涪陵。作為以稅收高低體現政績的鄉鎮政府,就失去了對鄉鎮運輸的關注和支持,甚至有的地方置之不理。

  涪運集團在鄉鎮遇到難題時得不到幫助,工作難度很大。在這種形式之下,鄉鎮的“非法客運”卻飛速發展,與合法的運輸公司搶奪客源,剝奪合法運輸公司的生存空間。

  陳董事長稱,鄉鎮非法客運的車花樣百出,大多是短距離運輸,各種舊車,報廢車都有,本身成本很低,又沒有各種費用,他們靠低廉的價格吸引農民,涪運集團的市場因此逐步縮小。

  成立集團公司,目的在于整頓農村客運市場,減少非法客運,減少

車禍事故等,但是卻沒有取到預料的效果。

  反對聲此伏彼起:分家是一種倒退

  造成涪陵運輸集團經營困難的最大問題是行政過多的干預,企業沒有經營自主權。

  信報記者 邱敏 報道 張秀良 攝影

  企業管理失控

  在集團公司成立之時,很多股東想大干一把,可如今企業的經營卻一日不如一日。

  陳告訴記者,目前客運市場已經發生了變化,國家的優惠政策逐步減少和取消,車主成本逐漸加大,企業累計減少了94輛車,

  因為車禍事故的發生,巨額賠償公司給車主墊付之后,車主的規費卻拖欠公司。如今,涪運公司累計欠了股東返還款375萬元,還向銀行貸款流動資金130萬元沒付。

  公司既拿不出錢返還股東,也不能按時交納養路費,運管費和客附費,陷入了惡性循環之中。顯然,企業的后勁不能積聚,企業也得不到發展。

  同時,因為公司體制的制約,又讓公司化的改革不能前進,承包掛靠經營中深層次的矛盾和弊端日漸凸顯,車主又妄圖長期低廉或無償的占有線路牌經營權。車主不是企業的員工,企業對其難以實施有效的管理,企業與車主出現問題時靠政府和運管部來解決,這種狀況容易造成企業的管理失控,車主和公司的矛盾逐步增大,今年涪陵的“2.26”集體罷運事件就是一個例子,讓運輸集團陷入“兩難”境地。

  企業重新組合之后,原來11家企業的矛盾轉換到一家,涪陵運輸公司始終要面對政府、車主員工的幾難處境,既要投入“打非”,也要保證股東的利益。

  解散會“做小做死”

  雖然這只是一個初步方案,企業最終怎么辦尚無定論,反正企業必須改革。而事實上,反對分家的股東也不少。

  彭剛是涪運集團的總經理,也是該企業惟一的一個碩士研究生,他堅決反對集團分家,因為這樣無疑是回到了涪運集團成立之初,回到了5年前的樣子。

  彭告訴記者,造成涪陵運輸集團經營困難的最大問題是行政過多的干預,這本是一個股份制企業,但是領導人全是交委任命,企業沒有經營自主權,企業也無法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辦事。

  彭占有涪運集團11.27%的股份,他向記者證實,涪運集團被行政攤派比較嚴重,有幾百萬之多,甚至還有機關單位借錢幾百萬元不還的現象,使得股東沒錢可分。

  其實,企業的初期遇到這些困難是很多的,但是不能因為害怕困難又回到以前的樣子,企業的股東應該想辦法克服困難,解決問題,而不是遇見困難了,股東就分道揚鑣。

  涪陵新妙運輸公司總經理何平也是涪運集團的股東之一,也是工會主席。何稱,5年前大家成立集團時,是想“做大做強”,如今如果企業按照這個方案“解散”,可能會“做小做死”。

  何告訴記者,任任一個股東在集團占有的資產比例都沒有超過20%,如果大家一旦“分家”,他們的資產都不過區區幾十萬,多的能上百萬,這樣的企業在運輸市場上有什么實力?又有什么抗風險能力?如果倒霉的話,一個大的交通事故可能導致公司破產。

  從代表職工利益的角度出發,企業解散后,一部分人會面臨失業,有工作的會面臨轉換崗位的局面,那么任何一個股東經過重組之后,必然會面臨一系列的問題,比如資質,企業內部改革等等,當大家醒過來時,別的企業早已強大。

  這樣的改革,實際上也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西南政法大學唐堯教授告訴記者,企業成立五年,無論虧損還是盈利,必須按照現在的資產來分配,股東按照自己所占有的股份來分配,而不是成立時拿入多少現在就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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