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嶺長城經營權收歸國營 收入將用于文物保護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7日 07:09 新京報 | |||||||||
經營權脫離上市公司,門票收入將全部用于文物保護 本報訊 (記者 蔣彥鑫) 經過近3年的協調后,八達嶺長城經營權目前已經收回。昨日,來自延慶八達嶺特區辦的消息稱,目前該段長城的經營權已經全部收回。同時,今年五一之前,八達嶺景區將配備130塊指示牌。
在今年2月15日召開的北京市文物局文物安全工作會議上,市文物局副局長于平稱,上市公司將退出長城的經營管理,由上市公司控制的長城八達嶺段將逐步移交給八達嶺特區辦事處。八達嶺長城作為世界文化遺產、國家文保單位,一度被一家企業作為經營資產整體上市。這一管理體制在2002年新修訂的《國家文物保護法》及《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頒布實施之前已經存在。據了解,1997年,八達嶺旅游發展有限公限公司成立,當時該公司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后來,八達嶺長城與北控集團捆綁上市,八達嶺長城正式開始由上市公司管理。 2003年,北京市政府頒布了《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其中第11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長城轉讓、抵押或者折股作為企業資產經營。”按該規定,上市公司擁有長城經營權就成了問題。為解決此問題,北京市政府、延慶縣政府及相關文保單位從2003年開始了長達三年的談判協調工作。近日,全長7600米的八達嶺長城終于全部被國家收回,經營權由上市公司退還給八達嶺特區辦事處。 據介紹,經營權收回后,長城門票收入將全部用于文物保護工作。而在今年5月1日前,130塊符合國際標準的指示牌,將被配備在八達嶺景區的各地方。新制指示牌分為安全提示、導覽等,有中英雙語對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