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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馬國資案一審宣判 原資產轉讓被判無效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5日 18:00 安徽在線-安徽商報

  安徽商報4月5日訊 國企老總受賄后,企業的國有資產轉讓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日前,在合肥“翼馬國資案”(本報曾詳細報道)中,合肥中院的判決給出了答案。法院判決,這種情況下的國有資產轉讓合同無效。

  “翼馬國資案”是我省首例國企要求收回轉讓資產案。2004年7月28日,經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掛牌,翼馬公司與鶴翔公司簽訂了《資產收購合同》,鶴翔公司以660萬總價收購
翼馬公司生產區土地及土地上的附屬物。后翼馬公司職工紛紛舉報這一交易中有不法行為,檢察機關介入后查實:翼馬公司總經理徐衡收受了鶴翔公司20萬元賄賂,積極幫助鶴翔公司,促成了鶴翔公司對翼馬的收購。2005年11月10日,徐衡因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2年,其上訴被合肥中院駁回,案件維持原判。此后,翼馬公司將鶴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收回轉讓給鶴翔公司的國有資產。今年1月19日,該案在合肥中院開庭審理。法庭上,爆出負責這單國有資產轉讓交易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經辦人王某某收受3000元“好處費”內幕。

  法院審理認為,鶴翔公司作為中標人,在投標過程中采取向翼馬公司原總經理以及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工作人員行賄的手段,其中標結果不具有合法性。法院判決,翼馬公司與鶴翔公司簽訂的《收購合同》無效,鶴翔公司向翼馬公司返還所取得的資產,而翼馬公司則要返還鶴翔公司559.5萬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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