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調整成品油價格的通知,自3月26日零時起,全國汽、柴油(標準品,下同)零售基準價格每噸分別提高250元和150元。由于北京市已先期實施車用汽(柴)油歐Ⅲ標準,為補償煉油企業執行歐Ⅲ標準而增加的成本:本市汽、柴油零售基準價格每噸分別提高460元和340元。
根據國家環保總局制定的2007年在全國實施汽(柴)油歐Ⅲ標準的計劃安排,為改善空
氣質量,實現2008年“綠色奧運”的目標,北京市于2005年7月1日起率先實施《車用汽(柴)油北京市地方標準》(相當于歐Ⅲ標準),進一步控制并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目前,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超過240萬輛,且仍有迅速增長之勢。而歐Ⅲ標準汽(柴)油含硫量較原標準下降30%至70%,含苯量下降60%左右,含烯量下降14%左右,雜質含量也大大降低,使用歐Ⅲ標準車用汽(柴)油,可以延長機動車排放控制系統零部件的壽命,使尾氣排放控制和轉換凈化效率長時間保持在較高水平,大大降低尾氣排放污染,對于緩解北京市空氣污染壓力,改善環境質量,保護市民身體健康具有重要和長遠意義。
歐Ⅲ標準汽(柴)油對生產工藝、設備及原油質量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煉油企業生產成本因此有所增加。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委托中介機構,按照國內先進生產工藝和技術水平,在廣泛征求專家意見,嚴格審核歐Ⅲ標準汽(柴)油生產成本的基礎上,測算北京市汽、柴油因實施歐Ⅲ標準成本每噸分別增加210元和190元、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報請國務院同意,在全國統一提高成品油價格的基礎上,按照汽油每噸210元、柴油每噸190元的標準,補償煉油企業因執行歐Ⅲ標準而增加的成本,因此,本次調價北京市汽、柴油零售基準價格每噸分別提高460元和340元。
為減輕成品油價格調整對種糧農戶、城市公交、農村客運及出租車等行業的影響,北京市將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對種糧農戶、城市公交及農村客運等行業的用油增支進行補貼。因成品油價格調整引起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時,按照《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變動應急救助預案》確定的標準和程序,對本市低保戶和特殊困難家庭給予生活救助。擬于近期召開價格聽證會,適當調整出租車租價,在租價調整之前繼續落實政府對出租車行業的燃油應急臨時補貼。北京市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大對成品油價格的監測和檢查力度,堅決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北京市汽油零售基準價格
90號汽油每升由3.69元調為4.04元 上調0.35元
93號汽油每升由3.94元調為4.31元 上調0.37元
97號汽油每升由4.20元調為4.59元 上調0.39元
98號汽油每升由4.75元調為5.14元 上調0.39元
北京市柴油零售基準價格
0號柴油每升由3.74元調整為4.04元 上調0.30元
-10號柴油每升由3.97元調整為4.28元 上調0.31元
-20號柴油每升由4.16元調整為4.48元 上調0.32元
-35號柴油每升由4.31元調整為4.65元 上調0.34元。
說明: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及社會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上下8%的浮動范圍內,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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