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3月25日電 (記者 李麗靜) 記者從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獲悉,河南百花集團原財務總監馬曉麗涉嫌非法集資獲刑11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6年6月28日,原百花集團總經理李建(已執行死刑)以虛假注冊資金騙取登記注冊了河南省百花實業有限公司。從1996年到1998年,李建伙同妻子馬曉紅(原百花集團副總經理)、妹妹李燕、妻妹馬曉麗等人,捏造事實,制作虛假廣告圖冊,以月利率
2%-3%的高息為誘餌,非法向社會公眾吸儲資金達人民幣33607.6萬元、美元2萬元,案發后,尚有1.3億多元無法追回。主犯李建后被判處死刑,馬曉紅、李燕等9人被分別判處2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查,馬曉麗自1998年1月6日起任百花集團財務總監,參與了李建、馬曉紅等人的集資詐騙活動,1998年5月,馬曉麗在得知公安機關要查辦此案后,在李建授意下銷毀了有關賬目資料及電腦內的百花會員資料,并將百花集團的300萬元資金送到鶴壁市等處藏匿。2005年6月,馬曉麗到鄭州市公安局投案,12月5日被管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集資提起公訴。
3月20日,鄭州市管城區法院對百花集團非法集資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馬曉麗,以涉嫌集資詐騙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馬曉麗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20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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