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數據修訂對我國部分經濟指標的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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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2日 17:38 《中國金融》 | |||||||||
傘 峰 國家統計局根據2004年經濟普查結果對1993年到 2004年的GDP總量及第二、第三產業的數據進行了修訂。2006年1月25日,國家統計局又發布了2005年GDP的初步核算結果。GDP數據修訂符合國際慣例,國內外輿論普遍認為修訂后的統計數據更真實地反映了中國經濟的運行狀況。GDP修訂后,雖然沒有改變中國經濟的整體發展態勢,以及面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
“雙穩健”經濟政策的主基調不應改變,但具體政策目標需要進行微調 2006年經濟增長仍將處于較高的增長區間,“雙穩健” 政策的主基調不應改變。GDP的修訂沒有改變中國經濟運行的基本趨勢,但卻“提升了”實際和潛在經濟增長速度,更準確地反映了中國經濟的運行狀況。從經濟周期的變動看,這一輪經濟周期的峰值出現在2003年和2004年,經濟增長速度分別為10%和10.1%。2005年經濟增長速度為9.9%,增速雖然較前兩年略有回落,但與峰值仍非常接近,四個季度的經濟增長率分別為9.9%、10.1%、9.8%和9.9%,非常平穩。這一波動趨勢與GDP修訂前人們的認識是一致的,只是“抬高了”經濟增長的基點。 按照這種趨勢,同時結合其他經濟指標初步判斷,2006 年經濟增長速度雖然會較2005年進一步有所回落,但仍將處于較高的增長區間。初步預測,2006年我國經濟增長率將保持在9.3%左右,投資、消費和進出口仍將保持較快的增長。有鑒于此,旨在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穩定性與連續性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雙穩健”的主基調不應改變,只需根據GDP修訂后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一些指標的變化,做好微調,以便使宏觀調控更加精細化和科學化。 貨幣供應量增長目標可適當增加。GDP修訂后,實體經濟的規模比修訂前明顯增加。盡管目前我國金融數據質量較高,也較為可靠,但從虛擬經濟要與實體經濟運行相適應的角度看,實體經濟規模的增加,意味著虛擬經濟的規模也要進行相應的調整,作為調節“中樞”的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運行條件發生了一些變化。 GDP修訂后,給貨幣政策的運行條件帶來了兩個重要變化。一是貨幣流動性(通常用M2與GDP的比例表示)明顯下降。2004年M2/GDP由修訂前的185%下降到158%,2005 年為164%,從而使中國金融體系的流動性基本與其他銀行主導的經濟體大體保持一致的水平,緩解了人們對流動性過多的擔心。二是貨幣供應量有了更大的增加余地。我國常以GDP的增長速度和目標通脹率之和作為確定貨幣供應量增長目標時的重要參考依據,以便保證貨幣供應量與實體經濟的需求相吻合。GDP修訂后,對2006年經濟增長率的預測值也將上調。在目標通脹率不變的情況下,貨幣供應量增大了適度上調的空間。因此,從貨幣流動性和貨幣供應量與實體經濟的關系看,GDP修訂后,貨幣供應量可在符合穩健貨幣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更加靈活調控。 財政政策在經濟穩定和增長中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 GDP修訂后,財政領域出現兩個重要變化。一是GDP向上修訂后,相當于放寬了財政風險(包括赤字風險和債務風險,兩者分別以財政赤字和國債余額占GDP的比率表示)的臨界值,使赤字率和債務負擔率明顯“下降”。例如,2004年赤字率(中央財政赤字/GDP)由修訂前的2.3%下降到修訂后的2%。2004年國債負擔率也由修訂前的19.6%降至修訂后的16.8%,進一步低于25%的安全線。二是GDP向上修訂后,相當于放寬了宏觀稅基,從而使宏觀稅負水平有所“下降”,但同時也暴露出第三產業對稅收的貢獻明顯不足等問題。例如,2004年稅收占GDP的比例由修訂前的17.7%降至修訂后的15.1%,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修訂前的 19.3%降至修訂后的16.5%,財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則由修訂前的20.8%降至修訂后的17.8%。在稅收來源中,來自第三產業的營業稅并未得到相應的提高,地位明顯弱于來自第二產業的增值稅等稅種。 GDP修訂后財政指標的這兩個重要變化,對財政政策的分析和制定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一是我國財政政策對經濟穩定和增長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1998年我國開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以來,雖然赤字規模有所增加,但赤字率和債務負擔率一直處于國際公認的安全線內。這次GDP修訂后的結果表明,我國財政風險“降低”,通過融資方式籌集資金的空間進一步擴大,財政政策在穩定經濟、結構調整等方面還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二是對現行稅制和稅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次GDP向上修訂后,GDP增加量中93%的比重是第三產業增加值上調的結果。第三產業單位量大面廣,市場主體日益多元化,私營、個體服務業發展迅速,新興服務業大量出現,尤其是以互聯網為平臺的電子商務的出現,給稅源監控、稅收征管帶來新的困難和挑戰。 實現“十一五”規劃目標的壓力會有所減輕,但實現能耗下降20%的目標依然艱巨。“十一五”規劃最主要的目標是實現201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一番,單位GDP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這次GDP修訂后,“十五”期間我國GDP年均增長率從修訂前的8.8%提高到9.4%,翻一番的目標在“十五”期間已經完成過半,這意味著“十一五” 時期完成GDP翻一番目標對經濟增長速度的壓力明顯減輕。同時,GDP修訂結果表明我國經濟的潛在增長能力會更高一些,這意味著未來幾年中國經濟仍有可能保持較快的增長,人均GDP翻一番的目標可能會提前完成。 盡管GDP總量上調后,用能源消費總量與GDP之比表示的單位GDP能源消耗比修訂前有所減少,但實現單位GDP能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的目標,“十一五”時期年均單位GDP能耗需下降5.5%左右,這對于一個單位GDP能耗仍不斷增長的中國經濟來說,任務相當艱巨。GDP修訂后,雖然單位GDP能源消耗比修訂前明顯下降,但2000~2004年仍然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長。初步測算,以2000年不變價衡量,修訂后2004年和2000年的單位GDP能耗分別為1.56和1.48萬噸標煤/億元,修訂前2004年和2000年分別為 1.69和1.58萬噸標煤/億元,修訂后每億元GDP能耗年增長率由修訂前的1.7%降至1.3%。 要實現經濟增長與能源消耗“投入產出率”提高的目標,需要把經濟增長的基點放在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將經濟增長、社會進步、節約資源與環境保護統籌起來,實現最優增長。在保持宏觀調控基本政策穩定的前提下,調控的著力點應進一步向優化產業結構、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擴大內需轉變。 GDP數據修訂使我國經濟結構不合理的狀況有所緩解 GDP修訂后,第三產業的比重明顯上升,這一變化不僅使三次產業間的結構趨于優化,而且也使得消費率、投資率,投資與消費的比例關系、對外貿易依存度以及所有制結構等隨之發生變化。中國經濟結構比原先統計反映的情況更合理、更健康,但結構性問題仍然存在,經濟結構調整仍然十分必要。 第三產業的比重大幅度提高,但與經濟發展水平相近的國家相比仍然偏低。這次GDP修訂,大幅度提高了第三產業的增加值。2004年第三產業占GDP的比重由修訂前的 31.9%增至40.7%,與工業的比重基本相當。第三產業對GDP增長的貢獻率由修訂前的23.3%提高到36.2%,提高了近13個百分點。相比之下,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對GDP增長的貢獻率則分別由修訂前的19.7%和57%降至16.2% 和47.7%,降幅分別為3.5個百分點和9.3個百分點。三次產業結構的變化表明,第三產業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穩定和增長的重要因素,這種重要性遠高于以前的判斷,特別是在經濟增長速度減緩時,第三產業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更明顯地顯現出來。 然而,必須看到,GDP修訂后,第三產業占我國GDP的比重,同國際上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近的國家相比仍然偏低。2001~2004年我國第三產業占GDP的比重為41.2%,仍然比中低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低10個百分點以上。人均GDP低于我國的印度,2002年第三產業占GDP的51%,高出我國10個百分點。 消費率明顯上升,但與東亞國家經濟快速增長時期相比仍然偏低。在第一、第二產業,投資、生產與消費行為主體之間的時空關系是相互分離的,投資、生產和消費的過度或不足時有發生,從而容易引發通貨緊縮或通貨膨脹。與之相比,第三產業供需之間時空上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供給往往對應著相應的需求。因此,GDP修訂后,第三產業增加值的增長意味著居民消費的增長和消費率上升。這部分增量因為主要是來自私營經濟和個體服務業而存在著漏統現象,沒有納入到常規統計中。GDP修訂前,2004年消費率降至53%這一改革開放以來的最低水平,居民消費增長率長期低于GDP增長率。假設2004年修訂后第三產業增加值增量21297億元中的80%計入消費,假設支出法GDP 與生產法GDP相等,初步計算消費率將達到58%,比修訂前提高5個百分點。即便如此,修訂后的消費率仍然不足60%。我國的宏觀經濟政策必須更加注重擴大城鄉居民消費,實現經濟與居民實際福利同步提高的目標。 投資率有所下降,投資與消費比例關系不協調的狀況有所緩解,但對快速增長的投資仍需要繼續加強宏觀調控。GDP修訂前,2004年投資率為44.2%,投資與消費的比例為 0.83∶1,是改革開放以來的最高水平(1978~2004年投資與消費比率的平均數為0.62∶1)。GDP修訂后,消費率的上升使投資和消費的比例關系發生了此消彼長的變化。由于貨物和服務凈出口不變,初步計算修訂后投資率降為40%,投資率與消費率之比達到0.69∶1。單純就40%的投資率看,盡管與處在經濟起飛時期的東亞經濟體相比,并不太高,但投資率長期保持較高的水平往往會導致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不斷強化,也不利于資源的節約。只有把投資率降至合理的區間(例如30%~35%),投資與消費的比率降至0.5∶1左右,這一比例關系才會趨于合理,單位GDP能耗才有可能逐年下降。 盡管GDP修訂后投資與消費不協調的狀況有所緩解,但近年來固定資產投資的快速增長,形成投資率繼續上升的趨勢。2005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上年增長25.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23.7%。如果2006年固定資產投資仍然保持與2005年相近的增長速度,到2006年底,投資率、消費率,以及投資與消費的比例關系很可能要恢復到GDP修訂前2004年的水平。因此,無論從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還是從緩解不協調的投資與消費關系出發,都應鞏固近年來的宏觀調控成果,對快速增長的固定資產投資加強調控。 外貿依存度明顯下降,但經濟增長對國外需求的依賴程度仍然較高。由于進出口貿易額并不隨著GDP的修訂而發生變化,從而使得GDP向上修訂后外貿依存度明顯下降。2004 年外貿依存度由修訂前的70%降至修訂后的60%,下降了10個百分點。2005年雖然進出口貿易額比上年增長23.2%,相對于經濟增長,GDP的貿易彈性為2.34(單位GDP增長率對應的進出口貿易額增長率),但當年外貿依存度為64%,僅比2004年增長了4個百分點。這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人民幣對美元的平均匯率由2004年的1美元兌換8.2768元人民幣變為2005年的1美元兌換8.1917元人民幣。2006年匯率因素對外貿依存度的影響將進一步顯現。 盡管由于GDP修訂和匯率因素的影響,我國外貿依存度比原來統計數據計算的結果有明顯的回落,但與世界平均水平或一些大國相比,仍然偏高。2003年全球外貿依存度接近45%。美國近25年來外貿依存度基本穩定在15%~18% 左右的水平,日本則從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21%~26%下降到80年代中期以來的20%以下,印度21世紀初以來大體穩定在20%左右的水平上,巴西也只在11%~23%的幅度內波動。相比之下,我國對外貿易依存度與東亞一些小國比較接近。如韓國在1988年為68%,泰國、馬來西亞和菲律賓在金融危機前曾分別達到102%、218%和111%。2004 年GDP修訂前我國東部地區外貿依存度為110%,其中南部沿海達到180%。 外貿依存度大體能夠反映一國經濟對外依賴程度。近年來我國外貿依存度的迅速增長,也是對外貿易粗放型增長的具體體現。較高的外貿依存度,說明對外貿易對我國經濟增長仍然具有較大的拉動作用,我國經濟增長受國際經濟環境的影響越來越大。如果我國經濟增長長期建立在外需的基礎上,就有可能導致國內重大經濟關系進一步失衡,使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產業發展不平衡、投資與消費不平衡等進一步惡化,內生經濟增長的基礎進一步脆弱。因此,必須通過不斷提高國內加工環節的附加價值使外貿依存度進一步下降。 民營經濟的地位更加突出,所有制結構趨于合理。這次經濟普查進一步摸清了我國第二、第三產業的“家底”。通過經濟普查,全面掌握了反映我國第二、第三產業發展狀況的大量基礎信息,把常規統計中漏統的增加值納入到GDP中。這些漏統的增加值,主要來自于私營經濟、個體服務業和新興服務業。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民營經濟蓬勃發展,但常規統計對這一變化卻沒有作出全面、準確的反映。例如,與 2001年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的同口徑數據相比,2004年國有企業、國有聯營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減少17.7萬個,下降48.2%;集體企業、集體聯營企業、股份合作企業減少 40.2萬個,下降46.9%;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10.6萬個,增長35.2%;私營企業增加65.8萬個,增長49.7%,等等。民營經濟較活躍的地區,往往也是經濟快速增長的地區。個體經營戶較為集中的行業,往往也是易于創業,與老百姓日常生活比較密切的行業。這五個行業分別是工業、交通運輸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分別占個體經營戶總數的13.6%、15.9%、46.7%、7.5%和10.6%。民營經濟的迅速發展,既擴大了消費和就業,又使以工業為主的產業結構不斷優化,使我國的所有制結構趨于合理,與經濟發展所處階段的適應性進一步增強。 在這次普查和GDP修訂后,有鑒于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別是民營服務業靈活、頑強的適應能力,政府會更加重視發展民營經濟。今后,政府將進一步開放民營經濟的投資領域、拓寬民營經濟的投資渠道,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同時,也會依法對民營經濟加強監管。 我國處在世界下中等收入國家的地位沒有改變,仍處于工業化中期發展階段。GDP修訂后,我國綜合經濟實力有了明顯的增加,在世界上的排名進一步上升。但相對于經濟總量的增加,人均GDP的增加沒有實質性的變化,我國人均GDP仍處于世界下中等收入國家的水平。GDP修訂后,雖然第二產業所占比重明顯下降,但仍高于第三產業,并且2003 年以來第二產業所占比重仍在不斷上升。因此,對我國工業化所處的階段應該進行綜合判斷。目前,我國仍處于工業化的中期階段,工業化的任務還沒有完成。從需求結構的變化看,自21世紀初開始,我國居民對汽車、住房等耐用消費品的需求迅速增長,這一特征基本上是與發達國家工業化中期階段相對應;反映在基礎設施的投入上,相對完善的基礎設施是工業化發展到成熟階段的重要標志,但我國目前的基礎設施投入還遠沒有達到相對完善的程度,農村基礎設施還相當落后;反映在主導產業上,交通、鋼鐵、機械、石油化學等基礎工業和重化工業仍是我國的主導產業,產業結構還遠沒有實現向知識含量高、腦力勞動所占比重比較大的工業化后期階段轉變;反映在城市化的發展水平上,2004年我國城市化率不到42%,農村人口仍占總人口的近60%。上述這些特征并不因GDP的修訂而發生明顯的改變。我國仍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即以資本密集型為主、物理量迅速擴張的工業化階段。 充分利用“十一五”的大好時機,為后十年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打下堅實的基礎 GDP修訂的結果更真實、全面地反映了中國經濟的運行狀況,與修訂前相比,我們看到了一個增長速度更快、增長潛力更大、結構正趨于協調的中國經濟。 如前所述,GDP修訂后,由于經濟增長速度加快,“十一五”規劃中翻一番的目標可能會提前實現。同時,我們也看到,隨著GDP總量的擴大,財政風險“降低”,政府可運用的財政力量在增長,財政收入也有進一步提高的余地。這就為在“十一五”時期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些主要矛盾和問題提供了大好時機。要充分利用好這一有利時機,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為后十年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打下比較堅實的基礎。 首先,要實現單位GDP能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的目標,必須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雖然在能耗不變的情況下,GDP增長越快,單位GDP能耗就越低。但如果我國現有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不改變,更高的經濟增長往往意味著要消耗更多的能源和原材料,單位GDP能源消耗將持續增加。為此,“十一五”時期要使經濟增長和投資規模保持適度的水平,不要追求過高的增長,把經濟增長的基點放在擴大內需、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和技術含量上,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爭取在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節約型社會上取得較大的進展,為后十年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積累更多的經驗。 其次,要繼續調整經濟結構,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努力提高就業水平。GDP修訂后,我國三次產業結構、投資與消費結構、所有制結構等有所優化,但無論是與經濟發展水平相近的國家相比,還是從與我國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的要求看,結構性問題仍然存在,經濟結構調整仍然任重而道遠。特別是近年來隨著經濟快速增長,第二產業比重不斷增長,就業彈性下降。在這種情況下,高增長不會帶來高就業,就業壓力難以得到根本緩解。為此,要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利用第三產業單位量大面廣,便于吸收就業、有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優勢,努力提高就業水平。要繼續采取多種政策措施,提高社會服務業規模和水平,鼓勵居民創業和自主擇業。 再次,要不斷完善國民收入分配體制,加強財政對居民收入分配、區域協調發展的調節,縮小地區、城鄉和不同階層間的收入差距,保持經濟社會穩定。地區差距、城鄉差距和不同階層間的收入差距日趨擴大,是目前我國經濟領域面臨的主要問題,也是潛在的影響社會不穩定的因素。這一問題的核心是城鄉差距不斷擴大。為此,既需要不斷完善現有的收入分配制度,處理好國民經濟初次分配中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又需要利用這次GDP修訂后財政政策調節能力和調控余地增加的特征,加強財政對居民收入分配和區域協調發展的調節。要不斷擴大公共支出的比重,調整公共支出的結構和投向,使公共支出重點投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貧困地區教育和農村醫療衛生體制的建設上,加強對中西部地區轉移支付的力度,促進東中西三大地區的協調發展。 最后,要增加財政對教育和衛生的投入,完善醫療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教育和衛生的發展程度既是衡量一國社會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同時又對經濟發展有著重要影響。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教育和衛生事業在迅速發展的同時,政府投入不足,資源配置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公平,對經濟發展和擴大內需的制約作用也越來越明顯。GDP修訂后,相對于GDP規模的擴大,對教育和衛生的投入規模也要相應地增加,從而為“十一五”時期教育和衛生事業的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十一五”時期對教育和衛生的投入要更多地轉向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和衛生體制的建設上。同時,要利用財政政策動員社會資金能力增強的特征,引導社會投入,不斷完善醫療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擴大農村醫療改革的覆蓋范圍。- 作者單位: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