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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起草新法規追究教育亂收費責任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2日 02:21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 季譚 發自北京

  2006年教育亂收費情況擬作為各地干部年度政績考核的內容之一,責任追究辦法也漸漸明晰。

  中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田淑蘭昨天對《第一財經日報》說:“我們
要盡可能敦促地方政府做到這一點,這也是教育部努力的方向,但是現在并沒有完全達到。”

  當天,教育部舉行治理教育亂收費新聞發布會,教育部監察局局長劉金平介紹,目前國務院糾風辦已經在起草關于對教育亂收費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初稿,而各省比國家機關動作要快。“我們掌握的有20多個省都出臺了這樣的責任追究辦法,國務院糾風辦就是在20個省起草出臺的文件基礎上擬稿。”這個制度將對教育亂收費行為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教育收費定價權限

  “除了中央和省級政府之外,原則上基層的各個部門、各個單位都無權制定收費標準。”田淑蘭指出,教育收費的宏觀政策和確定收費的項目是由教育部、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提出意見,報國務院批準后執行;具體標準是屬地化管理,由省級教育部門提出意見,會同省物價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審核,報省政府最后批準,由教育部門執行。

  在制定教育收費政策時遵循4個原則:第一是集中決策的原則,也就是全國的收費政策由三部委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執行。而具體標準是屬地化管理,由省政府確定。除了中央和省級政府之外,原則上基層各部門都無權制定收費標準;第二是群眾可承受原則,在我國,教育是公益事業,政府是教育的投入主體,雜費和學費應該作為政府投入的補充;第三是各地學費允許有差別,不同地方、不同學校,甚至在同一學校的不同專業,收費標準是可以不同的;第四是教育收費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費項目和標準必須公開、透明,堅決查處和制止亂收費。

  田淑蘭也特別提出,導致亂收費的原因之一是,收費政策的制定滯后于教育發展實踐。“舉個例子,

審計署對18所高校審計出來的教育亂收費的總數為8.68億元,這些錢當中有一項來自經過批準辦的MBA、EMBA、研究生班,但是這類收費還沒有專門規定,各個學校就彼此互相參照提出了一個收費標準。嚴格來說這種收費是合理的,但合理而不合法。”

  田淑蘭說:“目前經過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已經提交人大,今年有望修改通過。這部法律當中充分考慮到這幾年在收費、投入等方面的實際問題,已經在法律條文上有所體現。這個法律公布以后,將把我們的工作在政策層面、行政層面提上依法的軌道上。”責任落實到地方

  劉金平指出,當前教育亂收費的突出問題主要是: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突出;有償補課比較普遍;教育資料過多過濫以及服務型收費、代收費不夠規范。

  田淑蘭認為,引發亂收費的原因很多,除了投入不足,還有教育發展不均衡,地方管理、監督不到位,甚至基層政府主動向學校亂攤派等。據國家

審計署分析,我國3年查出的教育亂收費17億元資金中,60%是政府行為引發的,只有40%是學校自身違法的亂收費。

  為此,教育部財務司副司長田祖蔭對記者表示,地方政府應該在遏制教育亂收費中承擔更多的責任。“中央和地方都有轉移支付資金,如果有地方不保證專項資金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省政府可以把對縣級財政的轉移支付資金扣除,直接下撥給相關部門或學校,保證教育經費不被挪用。”

  “教育部、財政部多次反復要求地方各級政府都要做到教育經費的三個增長,首先就是教育預算內撥款增長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每個縣正常的預算里就要做到這一點。如果做不到,各級主管部門、各級審計部門就可以提出要求,督促縣級人民政府改正。”田祖蔭說。

  田淑蘭向記者介紹,黑龍江省在治理教育亂收費的時候,當地組織部已經將是否治理教育亂收費納入到干部政績考核項目當中。這一做法可以在全國各地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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