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國資營運公司的運作,避免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安全運行、保值增值、配置優化”目標的實現,日前,浙江嘉興市國資委全面開展了對市級國資公司及公職人員投資關聯企業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的關聯企業是指各國資營運公司及所屬獨資、控股企業的在職人員,以自然人的名義投資與本系統有業務關聯的企業;國有資本參股關聯企業是指國有資本參股與非
國有資本共同組建與本系統有業務關聯的企業。調查清理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各國資營運公司自查;第二階段為國資委與審計、監察等部門開展聯合督查。
為使調查清理工作標準統一、目標明確,嘉興市國資委制定了《嘉興市國資營運公司在職人員投資以及國有資產參股關聯企業管理意見》,并對本次調查清理提出了三項明確的要求。
一是對國資營運公司在職人員在關聯企業持有股份、擔任職務的,必須進行選擇。凡要求繼續保留在職人員員工身份的,必須轉讓在關聯企業中的股份和辭去相應職務;凡要求繼續保留在關聯企業中的股份和職務的,應解除其在國資營運公司的勞動關系,國資營運公司同時免去其一切職務。
二是各國資營運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組建關聯企業、從事有關關聯事項。對以前出資設立的所有國資參股企業,由各國資營運公司進行專項清理,國有股必須一律立即按規定實施轉讓。
三是各國資營運公司各項需要其他法人單位或自然人從事的業務,必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規范招投標。對正在從事的關聯業務要認真清理,有法律依據中止的一律中止,不能中止的待到期后一律停止。目前,第一階段的自查工作已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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