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醞釀創投優惠政策 所得稅可能100%抵扣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1日 09:50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陳昆才 南京報道 “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會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針對創投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3月20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下稱“財金司”)副司長郭向軍在南京向業界和媒體透露。
由國家發改委、科技部等十部委聯合發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已3月1日起正式施行。郭向軍表示,發改委等部委正在研究制訂相關配套政策。 參與起草管理辦法的財金司專家劉健鈞博士向本報記者介紹了相關配套政策的內容。 針對創投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實行投資收益稅收減免或投資額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劉健鈞告訴記者,投資收益主要包括兩部分,第一是,創業企業培育成熟以后,創投企業進行股權轉讓所獲得的資本增值和資本利得,第二是,創業企業的分紅,就是股息收入。 而投資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可能得到更多的優惠。“對于投資大型企業,我們可能按照50%來抵扣應稅所得,而對于投資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我們可能會按照100%給予抵扣。”劉健鈞對本報記者說。 在劉健鈞看來,稅收政策扶持、國家和地方政府設立政策性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及拓寬創業投資退出渠道,這三方面尤為重要。 而這些政策又偏愛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我們希望通過發展創業投資,來增強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郭向軍說。 業內人士稱,各國政府為鼓勵創業風險投資,均給予其稅收優惠。 “美國政府規定創業風險投資額的60%免除征稅,其余40%僅課以50%的稅率;新加坡政府規定創業風險投資收益最初5~10年完全免稅。”江蘇高科技投資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徐錦榮說。 其實,“創投企業的稅收占國家稅收的比重并不大,而它所投資的創業企業可以給國家提供更多的稅收來源。所以,給予創投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實際上是減少了前面小的部分,放大了后面更大的部分。”郭向軍說。 對于國家和地方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今后將以什么方式參股創投企業。郭向軍告訴記者,“我們也有這種考慮,正在研究過程中。現在覺得,以優先股方式參股是一個非常好的方法。” 具體來說,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設立和運作,主要有四個原則: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專家管理和控制風險。 對于參股的創投企業,政府最多只派出兼職董事,不參與具體的項目運作,投資項目由創投企業自主確定。但政府保有一票否決權,“主要是防止政府參股的創投企業出現參與投資房地產和炒股票等不符合投資目標的行為”,劉健鈞說。 另外,中央政府設立的創投引導基金,將優先參股那些地方政府已經設立引導基金的創投企業,這樣可以提高募集成功率。劉健鈞認為,這樣做可以提高地方政府的積極性。 至于風險代償機制,劉健鈞表示,地方政府可以創新,各個地方政府可以以此來吸引民間資金。據劉健鈞透露,北京市政府已經設立了2億元的風險補償基金,對于市政府規定的高風險項目,如果風險投資出現了虧損,政府根據清算的情況,可以補償實際虧損額的50%。 另外,“扶持發展區域性交易市場,拓寬創業投資的退出渠道,也是配套政策的重點之一。”郭向軍說。 劉健鈞認為,以前中國的創投企業是“外強中艱”,外資創投企業非常強大,而中資創投企業非常脆弱,艱難發展。 今后出臺的配套政策將涵蓋稅收扶持,以及發展中小企業創業板市場,完善退出通道,也是基于統一政策平臺,加快發展國內創投企業的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