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弘茂深圳分公司涉嫌超范圍經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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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0日 18:47 深圳晚報 | |||||||||
本報記者 趙根云 通訊員 李欣文 報道 昨天本報刊出《林權投資:是暴富機會還是陷阱》報道后,引起相關職能部門的高度關注。羅湖工商分局經檢科會同湖貝工商所,于當日下午2時對廣東弘茂深圳分公司進行了2個多小時的調查后,初步認定該公司涉嫌超范圍經營及虛假廣告宣傳,湖貝工商所當日正式立案。
工商部門:昨日下午進場調查 執法人員進入廣東弘茂深圳分公司調查時,投資推介會上已是座無虛席。 該公司營業執照上標明的經營范圍是:國內貿易(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農業技術信息咨詢。執法人員告知公司有關人員,林權屬于產權范疇,需經有關部門前置審批后,工商部門才能核準經營。廣東弘茂深圳分公司并沒有此項經營項目,因此涉嫌超范圍經營。 執法人員在相關宣傳資料上發現,該公司公然承諾年回報率達到26%,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涉嫌虛假廣告宣傳。 至于廣東弘茂深圳分公司是否還涉嫌其他違法經營行為,工商執法人員表示,將做進一步深入調查。 廣東弘茂:3天進賬64.35萬元 執法人員還檢查了廣東弘茂深圳分公司的經營情況。據公司行政部負責人秦某介紹,該公司在深圳推出的林權投資業務始于去年11月。一名女財務人員稱,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底,共收到投資者的合同購買林權款168萬元,今年3月1日至7日共收67.5萬,兩筆共計235.5萬元。記者注意到,僅3月6日至3月8日,該公司就收到了6筆,計64.35萬元。 工商執法人員再次提醒市民,在執法部門對廣東弘茂深圳分公司的經營合法性沒有調查清楚之前,對于林權投資務必謹慎行事。 資深林業工作者:保險條款不保證本金可收回 看了本報昨天的報道后,市農林漁業局林業處一位資深林業工作者馬上致電記者,稱報道寫得深入、客觀、及時,對許多頭腦發熱的投資者起到了警醒作用。隨后他給記者發來了電子郵件,內容是中國文化報、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關于東北、北京一些造林企業林權投資神話的披露。相關報道稱,東北的一些造林企業任意夸大高投資回報率,把北方普通的速生林吹成搖錢樹。 這位人士認為,速生林幾年后的收益率具有非常多的不確定性,而造林公司所投的保險并無任何條款保障兌現所許諾的投資收益率,也沒有任何條款保證投資本金可以收回。 市民:上了一堂風險教育課 昨天本報一上市,記者的手機和本報熱線電話就不時響起,市民紛紛對林權投資一事發表看法。 一位姓朱的女士稱,她參加了投資推介會后,開始盤算投資林權一事,差一點就背著家人掏錢了。她稱贊本報報道太及時了,讓她對林權投資有了全面清醒地認識。 昨晚9時,李先生致電記者稱,2003年,北京的一位朋友介紹他購買林權,他投入了40多萬元,可沒多久那家營銷林權的公司就沒了蹤影。他以一位親歷者的經驗提醒投資者,買林權稍有疏忽就有可能血本無歸,千萬要謹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