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宏偉 3月9日 北京報道
在談到2006年計劃安排審議的立法項目時,吳邦國說,今年計劃安排審議的立法項目共25件。主要有:一是制定物權法、侵權責任法、企業破產法、監督法、突發事件應對法、行政強制法、勞動合同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禁毒法、護照法等。二是修改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算法、合伙企業法、食品衛生法等。
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今天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代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向大會作工作報告。
吳邦國說,在制定和修改法律過程中,應當把握好以下三條原則:一是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二是堅持從國情出發;三是堅持實事求是。
談到具體立法操作時,吳邦國說,堅持走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是提高立法質量的內在要求。今年,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使之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我們將選擇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法律草案中需要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的重大問題,或者意見分歧較大、法律關系比較復雜的專門問題,采取向社會公布草案全文、舉行立法聽證會或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基層群眾的意見,做到集思廣益,使制定的法律符合實際,更好地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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