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商會商標遭個人搶注 各地溫州商會強烈反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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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8日 03:46 第一財經(jīng)日報 | |||||||||
浙江溫州商會被個人以商標的形式進行了注冊。商標的初審公告公布6天來,全國各地溫州商會反響強烈,準備于近日聯(lián)合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浙南律師事務(wù)所受委托正在準備異議材料。 據(jù)溫州興業(yè)商標事務(wù)所介紹,國家商標局最近發(fā)布了“溫州商會”商標初審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申請注冊人是溫州市蒼南縣居民江紹選。該商標的注冊類別為16類,使用范
目前全國各地共有127家溫州商會。大連市溫州商會會長金國平說,“溫州商會”這四個字已贏得了全國乃至全球的尊重與信任。站在“溫州人”、“溫州商會”角度上,任何個人或企業(yè)應(yīng)權(quán)衡輕重,不能私自擁有這個商標。 浙南律師事務(wù)所主任周慶春表示,考慮異議的初步依據(jù)主要有三。其一,被異議商標系各地溫州商會的通稱。被異議人并非某地的商會組織,如核準被異議商標注冊,使一個具有百余年悠久歷史的協(xié)會通用名稱變?yōu)閭人財產(chǎn),將會造成對消費者的誤導(dǎo)。即使要將該名稱作為商標申請,也只能由異議人作為申請人以集體商標的形式申請注冊。其二,被異議商標中的“溫州”屬于縣級以上的行政區(qū)劃名稱,而“商會”屬于通用名詞,非被異議人所獨創(chuàng)。其三,《溫州商會》會刊早有存在。(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