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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政府應出臺政策推廣節能燈使用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4日 12:23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4日電 (記者 曹智、李宣良)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節能燈生產國,我國80%的節能燈產品卻用于出口,國內的使用量嚴重偏低。全國政協委員李鴻的計算讓記者嚇了一跳——如果用10W的節能燈取代亮度相近的60W的白熾燈,以全國推廣使用12億只、每只節能燈每天工作4個小時計算,每年可節省一個三峽大壩全部發電機組全年的發電量!

  在建設節約型社會理念深入人心的今天,為何會在我國這個能源稀缺大國出現節能燈
“墻內開花墻外香”的現象?李鴻認為,這暴露了相關政府部門的不作為和“懶政”思想。她建議,政府部門應該盡快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推廣節能燈在全社會的使用。

  李鴻將節能燈推廣難歸結為“三大障礙”:一是認知障礙,目前市場上普通白熾燈的價格只有幾毛到塊把錢,而最便宜的節能燈也要六七元,由于宣傳力度不夠,很多消費者受“節能燈節電不省錢”的錯誤觀念支配,不愿購買節能燈;二是質量障礙,目前節能燈行業市場不規范,運行比較混亂,市場上一些粗制濫造的光效低、壽命短、光衰快的節能燈,打擊了消費者的信心;三是政策障礙,缺少全國性的鼓勵高效照明產品生產、使用的財政、稅收優惠政策,推廣節能燈也缺乏有效的投融資渠道和激勵機制。“要破除這三大障礙,僅僅依靠企業和市場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李鴻說,“政府在推廣節能產品的使用上責無旁貸,只有政府出力才能在全社會形成聲勢。”

  她介紹,在美國市場,消費者每買1支“得邦”牌節能燈,便能得到美國

能源部3美元的補貼。日本、法國、荷蘭等國在推廣中,有的讓銀行提供專項優惠貸款,有的折價優惠出售乃至免費贈送節能燈,有的政府投資進行照明改造等。借鑒這些經驗,我國政府有關部門也應該出臺相關的優惠政策,同時做好宣傳工作,讓使用節能產品的觀念深入人心,從而充分挖掘我國的節電潛力。

  李鴻建議政府應從資金、稅收、產品開發等各個方面加大對節能產品生產企業的扶持力度,幫助企業把節能產品的價格降下來;要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發揮市場導向作用;同時規范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的節能產品。

  使用節能產品不僅能減少電力負荷,緩解我國電力緊張狀況,而且還有巨大的環保效益。每節約1億度電就意味著節約4萬多噸標準煤,減少排放二氧化碳10多萬噸。李鴻說:“通過政府部門的努力,相信會讓使用節能產品成為一種潮流、一種時尚、一種責任和義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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