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何忠平 成都報道
“3月份內部機構調整結束后,我們將著手開展黨政領導政績的調查工作。”2月20日,四川調查總隊副總隊長劉小莉這樣告訴記者。
四川調查總隊應國家調查總隊的組建而生,由國家統計局垂直管理——這是中國統計
機構2005年的一次重大改革。在這次改革中,四川省統計局直屬的省農調隊、城調隊、企調隊全部撤銷,組建新的四川調查總隊。總隊本部人數增加至113名,其直屬調查隊將遍布21個市(州)和44個縣,全部調查人員的數量增加至919人。
政績調查是四川調查總隊的新使命。在成立大會上,四川調查總隊總隊長滕采模表示,今后調查總隊還將可能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對省、市黨政領導的政績進行專項調查——“此項調查將采取敲門入戶的調查方式,直接了解人民群眾對領導班子的評價和滿意度”。
滕采模是原四川省統計局副局長。他還告訴記者,四川調查總隊絕不是原來省農村、城市、企業三支調查隊的“簡單組合”;除了政績調查,調查總隊還要對黨風廉政建設、文明城市測評、經濟領域突發事件等需要快速反應的項目進行調查。
專家稱,從“地方軍”整編為“中央軍”,“三合一”的地方調查總隊調查黨政官員政績,是統計系統體制機制改革的一個新動向,也是干部考核體制改革的一個技術性保障。
進退之間
一切源于中國統計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2005年11月25日,在直屬調查隊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國家統計局局長、調查隊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組長李德水表示,“近幾年我們協助中組部開展了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工作,接受中宣部委托開展了對文明城市的測評工作,接受中紀委委托實施了對廉政建設狀況群眾滿意度的調查。”在新形勢下,新的統計調查任務將會越來越多。
李德水表示,建立以國家和省級為抽樣總體、滿足國家和省級數據需要的調查體系,是提高調查統計效率的“迫切需要”。如果還按照城市調查、農村調查和企業調查來分類和設置調查隊伍,必將無法適應這種形勢的變化。李德水說,必須改革調查隊管理體制。
四川省統計局一位高層向記者指出,“三隊”改革的底線就是確保國家各級調查隊依法獨立開展統計調查、實施獨立統計、獨立上報調查結果,“在現行的統計體制運行中,各級政府的統計機構都是政府的組成序列,局長、副局長的‘帽子’、工作經費等主要就掌握在本級政府的直接領導手中”。
“‘三隊’改革,目前只能算是一種局部調整,”前述高層向記者表示,“畢竟現在也不是換屆的時候。《統計法》到底如何修改、垂直領導‘垂’到哪一級、國家調查隊和地方調查隊以及地方統計局的關系如何處理,在不久的將來,答案才會水落石出。”
“三隊”改革的紛紛擾擾,事實上,也從另一個層面折射出了中國構建干部考核評價體系所需面對的挑戰。在政績考核體系“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情況下,該高層認為,地方調查總隊調查官員政績,不失為一條“可選擇路徑”。
不過,對這種樂觀的看法,也有不同意見。“不解決統計獨立的問題,調查黨政官員政績,恐怕還是有障礙的。”山東應用統計學會秘書長、山東工商學院應用統計研究所所長朱孔來向記者指出,在政府統計、企業統計、民間統計這三大類中,調查政績最好應該由民間來做,這是“大勢所趨”。“目前讓地方調查總隊來承擔黨政官員政績的調查工作,想法可行,但運作恐怕會有阻力。”
朱孔來觀察到,在“三隊”改革中,地方上反應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經費保障,而這直接事關“統計獨立”。“現在撥給一個工作人員的經費不到3萬,連正常的基本工資都難保障。主要原因是改革前調查隊人少,經費都是與地方統計局一起用,比如在山東,局隊人員還可互調;而改革后,調查隊人員一下子從80余人增加到了140人,經費問題制約比較大。”
“有些省份,隊與局沒配合好,農調隊合并到總隊后,省統計局又新成立了農業處,”朱孔來說,“源頭問題是體制尚未完全理順,問題只有慢慢解決,在解決過程中,地方調查總隊能否保證獨立的政績調查,我想先打個問號。”
一個頗為現實的問題是,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國家統計局就醞釀過調查隊管理體制改革問題。據知情人士透露,光是改革方案就修改了20多遍。作為行政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部分,“統計體制的改革不僅需要有在制度層面解決問題的勇氣,而且還需要在技術層面做好再邁一大步的準備”,朱孔來教授說。
任重道遠
目前,關于政績調查的指標設定和實施路徑,也是各方爭議焦點。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曾提出了政績考核九大指標,社會保障率、就業率、義務教育實現率、生態和環境指標達標率等成為主要考核內容。但這種考核需要盡快落到實處,只有徹底改變各級官員思想觀念中的惟GDP是圖的“政績觀”,才能收到實效。
廈門大學教授曾五一曾向媒體表示:“實踐證明,宏觀統計指標不適宜用于政績考核。政績考核有兩種,一種是通過民主選舉,行政官員的政績與選票多少相聯系;一種是通過統計數字指標考核。但后者必須由具有高度獨立性的調查機構負責,并建立嚴格的檢查和審批制度。”
對此,四川大學地方政府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姜曉萍向記者分析,目前各地關于政績考核的模式“五花八門”,比如蘭州的“民評官”等。但這些模式,主要側重于組織績效的評估,而非個人績效評估,“往往是先對一個部門進行評估,再與部門主要官員的政績掛鉤”。
對地方調查總隊調查省、市黨政領導政績,姜曉萍認為在保證“統計獨立”的同時,還需要明確對哪個層面的政績進行考核,用直接指標還是用間接指標,“如果評價指標設計不科學,沒有操作性也沒有針對性,可能還會把好事變成壞事”。姜曉萍還表示,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樣,東西部差異大,政績考核模式沒必要強調“統一論”。
另外,她認為,官方調查機構不妨多效仿目前各地紛紛“發芽”的民意調查中心的模式。四川省統計局一位高層也認同姜的這種看法,他表示,從某種程度上講,地方調查總隊調查黨政官員政績,在調查手段上還需要多向民間民意調查機構學習借鑒,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互動合作。
成套的政績考核辦法將會出籠
“如何考核官員政績,這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四川省主管考核的有關官員向記者表示,單純從指標上進行考核,“事實證明已走向了死胡同,這一點是明確無疑的。只有綜合考核才能從方法上改進以往的不足。要保證考核結果的公正性,既要依靠程序,也要依靠方法”。
該官員透露,早在2004年,“在上級部門沒有拿出明確方案的情況下”,四川省委組織部就官員政績考核做過一些嘗試,方法是圍繞GDP、環保、化解地方債務等指標來考核,并做了大量細化工作。這次嘗試,為后續考核實驗提供了一些經驗。
隨后的2005年,有關部門選擇了一些省份進行有關政績考核的試點,四川是其中之一。“考核內容主要還是圍繞科學發展觀來做。四川的調研報告已遞交至有關部門。”該官員說。
他透露說,最近一兩個月內,就黨政干部政績考核,中央有關部門應該會有一整套綜合考核辦法出籠。“地方調查總隊對官員政績的考核,最后極有可能還是對一個地方、一個組織部門的績效考核。”
以往的嘗試和試點,也發現了現存制度的一些不足。成都某區的政協主席觀察到,只有“下對上”比如群眾對官員的政績考核,才是“現階段最可行的,結果也是最接近真實的”。
針對目前的考核現狀,他表示,“要保證考核的公正性,一是要保證公開度,二是要保證參與者的知情度。然而在實踐過程中,往往是制度設計出來了,卻沒有機制保證。”
他說,“把‘政’字拆開看,就是一正一反,‘政’就是矛盾的統一體。”所以他希望即將出籠的政績考核體系能多點“和諧”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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