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從媒體上獲悉,某縣林業局在退耕還林中肆意虛報面積2萬多畝,其手法一方面將不符合國家《退耕還林條例》相關規定的國有林場列入補助范疇,直接為下屬企業謀取不法利益;另一方面,林業局的少數干部通過自己出面或由親友出面方式,以退耕還林“承包者”的名義,把國家給予農民群眾的補助據為己有。(見2月22日《中國青年報》)
身為審計工作者,或者看過電視連續劇《審計報告》的人,可能要先入為主地認為
,這該不是審計揭露的又一樁大案吧!但是,大跌眼鏡的是,某縣“上下一心”、“齊心協力” 弄虛作假、欺騙國家相關管理部門,甚至公開推廣“造假經驗”,已非時日。如果不是群眾舉報,恐怕至今還未露餡案發。在這起案件中,媒體把“火力”集中到妄圖把中央財政的專項預算資金,當作“唐僧肉”來享用的一些地方或部門,引起了人們的切齒痛恨和怒罵。受這種輿情的引導,人們很少注意到案件背后的一些東西,如那些在申報、審查、批準、撥付、發放、到執行的監督等環節負有管理和監督的部門,各負主要責任?分別有什么教訓要吸取?怎樣堵塞公共財政制度中的漏洞?一個事實是,人們因為對財政預算資金運作流程的不知情,對眾多的責任部門給予了較多的寬容和理解。但是,如果老是把揭露問題寄望于群眾的舉報,如果這個深層次的問題不解好,這樣的案件還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繼續發生下去。記得一位專業人士的觀點:就象人的免疫系統,必須脾、淋巴腺、胸腺、骨髓、扁桃體等保持健康,共同正常工作才能保證身體健康一樣。要想最大限度地消除財政收支中的違法違規現象,需要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黨內、輿論、群眾監督的共同配合和行動。當然,在這個監督體系中,審計部門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因為,對財政收支規范和監督是憲法賦予審計的職責,作為一項獨立性和超脫性兼備的監督,審計部門守土有責,在專業監管機關尚不完善的情況下,能夠相當有效地承擔起公共監督的職能。這幾年揭露的大量違法案件都出自審計,就是明證。李金華審計長在新聞會客廳回答主持人沈冰時,曾講過一個故事。大概五年前,某省一個市,市下面一個區,財政預算科科長三年時間個人貪污一億四,后來這人跑了才發現這人。處理這個人的時候,當時就提出一個問題,審計局審了沒有,審了,最后歸咎局長責任,檢察院提出訴訟,要追究局長的刑事責任。最后市長出面講了話,認為這個局長工作還是負責任,不是技術水平問題,最后免予追究刑事責任。李金華審計長對所審計的單位,當年沒有發現問題,過兩三年出了重大問題,審計要承擔的責任,感到最是擔心。過去,人們對審計不太了解,對審計的要求也不高,但今天,人們在贊嘆國家審計鐵面無私和大無畏精神以及業務能力精湛的同時,也對審計寄予了更高的期望,更多的愛護,更大的寬容,更深的信賴。在這種濃情蜜意包圍下,審計部門沾沾自喜,盲目樂觀,驕傲自滿,不保持清醒的頭腦和足夠的憂患意識,不嚴謹細致,不把質量當回事,老出差錯和事故,使違法犯罪行為不斷從自己的眼皮底下溜走,那么,就不僅僅是有負人民群眾的樸素情感,有損全國審計工作者用智慧心血汗水勇氣鑄就建立走來的光輝形象的問題,忍耐和寬容是有限度的,更大的可能就是在依法治國進程加快的背景下,還要承擔失職瀆職的責任問題了。這應該是某縣退耕還林資金案件,透出的憂思,也是在審計人員頭頂上敲響的一記警鐘。(殷愛國蘇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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