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審計索取材料的難點及對策(06-2-27)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7日 17:18 審計署網站

  審計最基本的是要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首要的是要取得與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相關的文件、資料和證明材料(以下簡稱“材料”),并對其進行分析研究,從中排查疑點線索和存在的問題。這些材料主要包括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如有關的會議紀要、記錄,有關部門審計檢查的報告,以及有關的證明材料等。這些材料既是審計了解情況的載體,又是審計查處的依據和證據。

  存在的難點

  向審計組提供材料是被審計單位必須履行的職責,但也有個別被審計單位深知提供的材料越多、越及時,審計發現和查出的問題可能就越多,其結果不僅覺得面子上難看,還要進行糾正,有的單位及其上級部門還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制定了責任追究的懲罰措施等。因此,有的被審計單位及其人員對審計組要求提供的材料,采取了一些消極的方法:一是拖延。對要求提供的材料能拖則拖,如以提供要請示上級同意來拖延,有的以借口保管人員不在或工作太忙來不及查找來搪塞,有的一直拖到快撤點時才拿出。二是藏匿。說沒有此材料,有時以審計要求提供材料的名稱不符而不提供。三是找不到。如原經辦人已調走材料找不到,年代久遠材料去向不明,保管不善材料遺失。凡此等等。有的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組要求提供的材料,都由有關部門審核把關,有的甚至層層布置要求提供材料不要主動、不要太快,只要審計組沒有提出的材料就不要給,能不提供就不提供,能拖延提供就盡量拖延,有的對積極配合審計的人員施加壓力。這些做法給審計組查證帶來較大阻力和麻煩,也是審計組在審計中遇到的最常見、難度較大的問題。

  改進的對策

  一、加強依法宣傳力度。被審計單位和人員應當如實向審計組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不得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材料,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材料的,又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責任,這是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這在進點審計會上要強調,在審計過程中也要進行宣傳,曉之以理,提高被審計單位的法制意識。如果被審計單位及有關人員不配合提供材料的,應及時向其上級反映,督促配合,審計結束時視情況寫入《審計報告》,情節后果嚴重的依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二、及時提出材料清單。審計所需的有些通常性的材料,最好在審計進點前就向被審計單位提出(可以清單形式),以免進點后才要,有時時間就會耽擱。審計中,也應盡可能早的提出所要材料,以便被審計單位及時提供,也減少被審計單位未及時提供的藉口。

  三、作好材料簽收考核。為了便于催索材料,審計組可對收到和未收到的材料進行登記,即把向被審計單位要求提供材料的名稱、要求提供的日期及實際提供的日期,以及未提供的理由等制作一份一覽表或記錄本,并一式二份,審計組和被審計單位各一份。一是備忘,代替簽收單;二是以此登記情況來考核被審計單位的配合程度,促進其及時提供。

  四、收發簿中查找文件。一個單位的來往文件一般都在收發文簿中進行登記并流轉的,因此請被審計單位提供收發文登記簿,可以總體把握被審計單位的收發文件的總數及其主要經濟活動的概況,并從該登記簿中查找所需要的材料和發現有價值的問題。如果被審計單位收發文是通過電子文檔登記的,則更方便審計組查詢。

  五、善于文件中覓文件。單位要執行某一事項,應當有所依據,這一般會體現在制發的文件通知中。對此,審計組可以從被審計單位已提供的文件中尋找其執行依據,以擴大審計的線索。如有的文件明確辦理某事項,同時該文件中寫了是根據某某文件的規定,這樣就可以請被審計單位將某某文件調出。

  六、聯系有關部門取得。被審計單位的上級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的審計、檢查和管理情況對審計有借鑒作用,可作參考。這些審計檢查管理的材料一般被審計單位也應當是有的,但在被審計單位未予提供的情況下,審計組可以走訪這些部門單位,了解情況并取得有關材料。

  七、索取材料必須堅持。凡是向被審計單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就應當堅持,不要半途而廢。有時因被審計單位的拖延,或審計組又有其他材料參考,或根據審計的情況放棄查此問題,但是,既然審計組已經提出提供材料的要求,就必須堅持到底,否則被審計單位就會認為,只要他們拖延就可以不提供了,不利于其他材料的提供。

  總之,審計組所需材料能否完整及時的取得,對審計效率和質量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依法索取被審計單位應當提供的材料,是一門審計的技術和藝術,既要據理力爭,爭取被審計單位的主動配合,又要采取適當的方式方法,通過各種合理的渠道取得。只有及時完整的取得審計所需的材料,才能更全面、更深入的發現和揭示被審計單位的主要問題,達到審計的目的。(宋愛國)

 。ū疚膬热輧H為作者觀點,不代表

審計署的觀點,轉載時請注明)


愛問(iAsk.com)


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