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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保險機構在華設立代表處門檻可能將提高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7日 03:59 每日經濟新聞

  秦曉華

  中國保監會24日公布《外國保險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這預示著今后外資保險機構在華設立代表處的門檻或將提高。

  征求意見稿最為引人注目的變化是,增加了在華設立代表處的外資保險機構經營年
限方面的條件。征求意見稿規定,經營保險業務的,應當持續經營保險業務20年以上,非經營保險業務的,應當成立20年以上。

  對代表機構涉嫌違法違規的,征求意見稿提出,中國保監會或當地保監會派出機構,可以對代表機構的總代表或首席代表進行監管談話,提示風險,并要求其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另外,代表機構受到中國保監會或者其派出機構3次以上行政處罰,或者從事、參與經營性活動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危害嚴重的,中國保監會可以將其受處罰的情況,作為外國保險機構申請在中國設立外資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的審慎性條件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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