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線訊 日前,記者從貴陽市工商局獲悉,新《公司法》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以來,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當老板的投資者越來越多,截至目前,已辦理完所有手續的超過14家。工商局提醒投資者,“分期付款”也要考慮經濟實力,資金如不能按時到位,將受高額處罰。
據悉,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分期付款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金只需3萬元,且首期只需到位20%,余款只要在兩年內到位即可,實現了許多投資者“分期付款”當老板
的夢想。不過,貴陽市工商局注冊處負責人提醒廣大投資者,注冊資金如不能按期到位,將會被要求減資,否則就會按虛假出資論處,且罰金高達虛假出資的5%—15%,因此,投資者在投資時必須考慮是否真有“分期付款”的能力。
據了解,目前,在市工商局注冊的公司中,大多數分期付款者的注冊金額都較大,最多的為400萬元,最少也有50萬元。一家注冊資金為200萬元的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分期付款能夠緩解資金不足的困難,此外,還可選擇更多的項目來做,是一個十分不錯的辦公司方式。目前,貴陽市工商局已為10余家公司辦理了分期付款手續,注冊資本達到1800萬元,到位首期款為696萬元,占38.66%。
作者:楊露怡 來源:金黔在線—貴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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