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大使館CEO狀告司法局 要求公證遭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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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3日 16:54 北京晚報 | |||||||||
本報訊 (記者 張蕾) 昨天下午,以賣月球土地而聞名的北京“月球大使館”CEO李捷,向西城法院遞交了一份訴狀,狀告的對象是北京市司法局。此事起因為,2005年11月25日,李捷以個人名義作出一份《所有權聲明》,宣布他擁有月球的整個背面,但是在拿著該聲明去公證處辦理證據保全公證時遭到了拒絕。此次李捷上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撤消北京市司法局不予辦理其《月球背面所有權聲明》公證的決定。昨天西城法院收下了李捷的訴狀及證據材料,并表示進行審查后再決定是否立案。
今天上午記者電話聯系到李捷,他告訴記者,2005年11月25日,他找到北京市第二公證處,準備對他的所有權聲明以及將該聲明寄往聯合國、美國、日本、歐盟、中國、俄羅斯的行為進行公證,辦理證據保全。當時公證處受理并收取了公證費1000元,但昨天上午他得知,北京市司法局電話通知第二公證處不同意他辦理此項公證,已收取的公證費可以退還。李捷認為,他申請的證據保全公證是面向未來的,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任何禁止性規定,所以請求法院支持他的訴訟請求。 李捷說,“月球大使館”美國總部總裁Dennis于1980年11月22日向世界發表聲明說,月球亮的那邊全部歸他所有,但是他并沒有對月球的背面發表聲明。在 李捷就月球背面發表該份聲明之后,他很快收到Dennis的電子郵件,“他看到我的聲明之后,要解除我大中華區的總代理,還表示要和我打官司。但至今,還沒有收到Dennis的任何關于訴訟的文件。”李捷說,他將要去美國和Dennis打官司。 記者了解到李捷在那份《所有權聲明》中寫道:“2005年11月25日,茲向地球上的人類和宇宙中可能存在的其他生命群體鄭重聲明:我,李會民先生自今日起是月球整個背面(即遠離地面,人們從地球上用肉眼直接看不到的那一面,也就是約占地球表面41%,鮮為人知的那一面)的最高所有權人和最高行政管理者。此區域內月球表面以及下層的一切自然資源(礦物、水資源、氣體等)均歸李會民所有;在此區域內的任何房地產開發建設計劃、資源勘察、開采以及所有權交易都必須在我的同意下方可進行……” 今天上午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該公證缺乏法律依據,所以不能給他辦理此項公證。司法局曾書面通知他到第二公證處領取相關材料及辦理退款手續,當時接待他的公證員也告知過他,但至今他也未到公證處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