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評論員 石巖
有效的監管源自于監管者對自身局限性的認識。這是對市場經濟狀態下政府與市場關系的一個經典描述。在應對“中國錢”參與全球資本流動的復雜問題上,中國的外匯管理者正在轉變思維方式,把解決問題的主動權交還給市場。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官員表示,2006年我國將出臺新的《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取消企業赴海外投資的用匯額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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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新規將逐步允許保險公司購匯進行境外證券投資,并引導境內機構和個人外匯資金間接進入境外資本市場。此外今后內地企業境外投資將以產業主管部門的審查核準為依據,購匯不再受限,外管局將對企業開拓境外市場的前期合理用匯予以支持,允許企業前期費用先行匯出。
這是《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自1989年頒布以來的首次重大修改。毫無疑問,這一新規將推進爭議已久的資本項逐步開放、QDII(合格境內投資者)、民企海外注冊的“紅籌上市”以及中國企業海外并購等重要問題的合理解決。對于“中國錢”,特別是民企資本與國際市場的對接來說,這更將是一個里程碑式的事件。
對于金融市場來說,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問題大致可以轉化為如何對待市場風險的態度問題。風險與收益永遠都是共生的,如果政策制定者希望“規避風險”,那就相當于說要限制交易,沒有了交易,自然就沒有了風險,但也不會有收益。這樣一來,必然會進入所謂的“一收就死,一放就亂”的轉軌經濟怪圈。
關于對待風險的態度,銀監會主席劉明康針對“國儲銅”事件的評論讓人耳目一新。他強調,簡單地規避市場風險,并不是應對風險的有效之途,“如果一項投資事先就能確定百分之百盈利,沒有市場風險;如果一項投資事先就能確定百分之百虧損,也沒有市場風險,只是虧損的損失。風險存在的關鍵是它的不確定性,有可能出現也有可能不出現。”由此,必須堅持進行金融創新,開發設計更多的風險轉移和對沖工具,合理配置風險,將市場風險從被動管理逐步轉變為主動調整和控制。
去年有關民企“紅籌上市”的三次政策起伏,一直被投資界的人士津津樂道。2005年年初,為了防止資本外逃和逃稅避稅,外管局連發了11號文和29號文,使得作為民企海外曲線融資“紅籌上市”渠道幾乎被堵死,海外上市數量驟減,創投行業也遭到重創。在一片反對聲中,外管局在年底發布了75號文,正式為“紅籌上市”解禁,并且主動為一直處于監管真空之中的境外投資立規。
在這個案例中,政策制定者先采取了傳統的“規避風險”的思路,最終結果是把宏觀的風險轉移給了企業,社會的整體福利不見漲只見跌。后來的政策調整已經不再是單純的放松管制,而是在風險管理理念上的一次重大變化,即轉守為攻,主動與市場共舞,在市場實踐中應對風險問題。
從政策調整的時機來說,目前我國已經開始進入國際直接投資的“第三階段”,也就是到國際市場的“中國錢”數量增長迅速,而FDI的增速則開始放緩。從聯想、中海油、海爾、TCL、萬向以及南京汽車的對外并購嘗試來看,今年的海外并購將更加活躍。在A股擴容壓力巨大的情況下,海外上市依然是民企獲取融資的一個重要方式,此時對資金流動自由度的渴求將驟升。此前,外匯政策向來都是對外投資談判中的一個不確定因素,中方由此常常處于劣勢,新規的出臺將改善這一狀況。
古老的諺語說:“需要乃發明之母。”制度的創新也只能在市場需求旺盛的時候結出飽滿的果實,誰說頭埋在沙里的鴕鳥可以飛上全球化資本體系的高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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