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產權市場是市場經濟商品交易的高級形態,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了市場流動性,降低了交易成本。進一步說,產權市場運行過程中的信息披露效應、價格發現效應及流動性效應,對于國有資產運作的作用遠甚于產權市場一般的存在意義。產權市場是國有資產轉讓、國有企業重組乃至產業結構和所有制結構調整所必不可少的環節,產權市場的存在將使國資運作更規范、更透明、更具效率。
產權市場的三大效應
將產權市場作為國有資產運作的平臺,解決了資產運作中信息、價格和流動性問題。不僅保證了運作信息的公開、透明,也將市場信息凝聚在價格之中,使價格客觀、公正地反映了國有資產的價值,同時產權市場將各方面的供求信息集中到一起,大大增加了交易發生的可能性,增強了資產的流動性。總而言之,產權市場具有信息披露、價格發現和國有資產流動性效能。
信息披露效應。產權交易所有著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和規范的交易程序,交易過程的一切行為和有關企業的信息都要為市場投資者知曉。
這種信息的集中與公開可以產生兩種作用:一是降低了信息搜尋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成功概率。傳統一對一的產權交易,買賣雙方的選擇余地都十分有限,交易成功的機會不高,即使成功也是一種無可奈何的選擇,交易效果就要大打折扣。而在產權交易市場上,凡是要買的、要賣的都集中在一起,雙方都有充分的選擇空間,能夠有效地提高交易質量。二是信息的公開和交易的規范化,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和私下交易,在防止產權轉讓過程中國有資產的流失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價格發現效應。國有資產產權改革的實質在于推進產權實現市場化。國有企業產權市場存在的理論依據在于承認國有資產也是商品。隨著我國改革的深化,產品商品化的同時也萌生著要素的商品化,包括生產要素流量和存量的商品化推進。就是說,作為生產要素存量主體部分的國有資產也是商品。國有資產及其高級形態的國有資本,在產權市場進行流通交易時,將形成資產價格,在微觀上作為買賣雙方成交的金額,在宏觀上也是資源配置的尺度。這正是產權市場對于國有資產運作的重要作用,即通過產權市場全省、全國的聯網反映出來的拍賣價格,能夠為我們確認國有資產轉讓價格提供客觀依據。
在改革過程中,對國有資產轉讓中的價格確定問題存在著爭議,如果成交價格低于凈資產,常被視為國有資產流失而受到指責。政策規定,產權交易的資產必須經過評估,但對評估是作為底價,還是作為參考價,存在不同看法:一種認為,資產評估價就是交易的底價,能高不能低,否則就是資產流失;另一種認為,評估價可作為成交價的參考,允許以此為軸線上下浮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交易的價格應由產權自身價值與市場供求關系來確定,市場價格能夠反映資產的余缺狀況,使產權流動有正確信號導向和流向,而且評估價本身未必完全精確,會存在一定的誤差。因此要解決國有資產的定價問題,就必須依靠活躍的產權交易。
國有資產流動性效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生產要素通過市場交換機制而進行合理流動,最終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資源配置的過程也是權利交換的過程,對于企業而言是一個產權交易的過程。流動性可以反映產權交易的頻率,反映產權交易的自由度。由于產權市場交易信息的集中性,大大提高了產權交易發生的概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從而增強了資產的流動性。這對于國有資產管理具有重要意義。國有資產的流動性指標,是評價國有資產管理從靜態向動態的轉變、從實物形態向貨幣形態和股權形態轉變的重要指標之一。所謂國有資產的流動性,是指國有資產變現和流動的能力。如果國有資產不能按市場經濟規律在資本市場上進行自由交換和流動,那么大量的國有資產將沉淀在原有的實物形態上,由此對國有資產的質量帶來低效、閑置等不利后果。
概括而言,國有資產的流動既提升國有資產增值性,又與優化國有資產存量結構。
多維積極影響
產權交易市場以推進國有資產流動作為工作重點,可能產生多維的效應,它不僅體現在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存量結構的調整上,也更廣泛的影響著所有制結構、產業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乃至資產配置的空間結構等眾多方面。
第一,國有資產流動性與所有制結構影響。
中國經濟的轉軌是一個資源配置決策分散的過程,將從根本上改變國有經濟一統天下的局面,形成“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有“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經濟通過國民經濟布局的戰略性調整,從一般性領域或行業中有進有退,國有資產從競爭性企業中轉移出去或由全資變為控股或參股。這一過程是以國有資本價值最大化和資本結構最優化為目標,使國有資本從低效或不合理的地方轉移到高效、合理的地方。而這種經濟格局改變的實際上是在不同的所有制之間、企業之間發生產權流動或轉讓。
第二,國有資產流動性與產業結構調整。
產權交易是一種資源、資產重新配置并趨于合理化、效益化的過程。從企業自身發展而言,傳統產業和現代產業的矛盾日益尖銳,為適應技術發展和產品升級的需要,組建規模效益的現代企業,迫切需要對現有的產業、產品和企業結構進行調整。從區域經濟角度而言,隨著制度環境和技術環境的變化,地區的中長期產業布局、中心城市功能定位也會發生變化。而這種產業、產品結構的調整最終是以企業這一微觀載體來體現,政府在實現產業調整的目標過程中,是以產業政策為導向引導企業經營戰略的轉變,包括產品、行業、區位的選擇等。國資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本地區的產業政策,在國有資產的存量和增量運作中,有目的的調整資源的流向,全方位、多層面調整產業、行業、產品結構和企業組織布局結構。
第三,國有資產流動性與企業組織結構和治理結構改造。
國有資產流動有助于改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產權的流動性對于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的法人治理的改善主要體現在:一是產權的流動促進了國有企業多元投資主體的形成;二是產權流動是實現資本市場對企業經營約束的前提。第三,國有資產流動有助于企業實現資本經營。資本經營和產品生產經營是企業發展的一體兩翼。企業資本經營是以資本為對象,以資本增值為目的的一切企業投資并購經營活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作為全面而完整意義上的企業,必須要通過產權交易活動來實現其資本擴張經營的目的。第四,國有資產流動有助于企業實現規模經營。要發展我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僅靠傳統的企業自我積累投資和企業就地改擴建的方式是行不通的。最佳的方式是引進產權市場機制,通過企業產權交易運作,進行資金、技術、產品、市場、管理等方面互補性、選擇性的企業并購重組,逐步形成具有一定優勢的企業集團,在快速成長中實現其規模經營。
第四,國有資產流動性與資源配置產業布局的空間結構的優化。
產權的流動和企業的重組,除了在不同所有制主體之間,同樣表現為在不同地區的不同所有者之間,由此必然帶動我國企業規模在不同地區之間的調整,從而有生產能力的空間轉移和合并,由此推進企業規模和產業的集中度的提高,促使我國產業布局和產業規模的空間結構發生變化。對于消化傳統體制長期積累下來的產業耗散現象,產生積極的影響,并進一步帶動區域經濟運行效率和城市運營成本的優化。(作者:張暉明 陸軍榮,摘自:《上海國資》)
本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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